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96號
《福建省“福建土樓”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已經2006年7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長 黃小晶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福建土樓”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具有較高歷史、藝術、科學價值且列入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福建土樓”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
來源:福建省文化廳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