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世遺公共文化資源眾多,需要及時得到保護。(資料圖片)
“泉州世界遺產公共文化資源保護第一案宣判”追蹤
加強立法保護 引導商標注冊
“從立法上對惡意搶注泉州世界遺產公共文化資源商標的行為給予懲戒。”“半城煙火半城仙”被搶注商標,引出泉州世界遺產公共文化資源保護第一案,談及此事時,泉州市人大代表林文華建議道。市政協委員陳小冠呼吁,泉州文旅部門可以統一引導泉州世界遺產公共文化資源的商標注冊,讓泉州世界遺產更好得到保護,為泉州文旅經濟貢獻一份力量。□融媒體記者 黃墩良
部門 關注商標注冊信息 對惡意注冊及時提出異議
在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看來,如今,商標申請非常方便,惡意搶注防不勝防。
該負責人介紹,按照我國申請商標的程序,國內的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有兩種途徑:一是自行辦理;二是委托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辦理的,可以通過網上服務系統在線提交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注冊大廳、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商標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或者商標局委托地方市場監管部門或知識產權部門設立的商標業務受理窗口辦理。
“申請人要注冊什么商標,他們在網上提交申請就可以了,無需經過我們,所以他們要惡意搶注什么商標,我們根本無從知道。”該負責人介紹,當然,商標最終要注冊成功,還得經過一系列復雜程序。他建議世遺點的工作人員及時關注商標網的信息,若發現被惡意搶注,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提出異議。
關注此案的泉州市人大代表林文華認為,泉州可以從立法上對惡意搶注泉州世界遺產公共文化資源商標的行為給予懲戒。
林文華說,《“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泉州世界遺產相關名稱、標識和文化品牌的建設、傳播及保護,推動商標、域名注冊和相關知識產權保護。市文物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泉州世界遺產名稱、標識和文化品牌授權、使用的管理規定。
“該《條例》是地方性法規,對保護泉州世界遺產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林文華說,但該《條例》對惡意搶注泉州世界遺產公共文化資源商標的行為,并未規定有何法律責任,“因此,建議今后有機會修訂《條例》對此給予完善,明確惡意搶注泉州世界遺產公共文化資源商標的行為的法律責任,從而震懾一些想利用公共資源牟利的惡意行為。”
代表 加強立法保護 懲戒惡意搶注行為
委員 保護遺產人人有責 文旅部門引導商標注冊
“泉州是世遺之城,公共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資源,我們每個市民要像愛護我們的眼睛一樣,愛護我們的文化遺產。”市政協委員陳小冠呼吁,“因此,每個人和一些商標代理機構,要高度自覺,對惡意搶注泉州世界遺產公共文化資源商標的行為說不。”
泉州一些世遺點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商標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申請注冊商標等,他們根本不清楚,也不懂,因此希望相關部門能站出來,給予專業輔導。對此,陳小冠說,《“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條例》有明確的規定,“鼓勵和支持泉州世界遺產相關文博單位注冊商標,采取合作、授權等方式進行文化創意產品開發,促進泉州世界遺產資源的社會共享和深度發掘利用”。
陳小冠建議,泉州文旅部門可以統一引導泉州世界文化遺產公共資源的商標注冊,委托商標專業代理機構對相關泉州世界文化遺產進行商標注冊保護,同時采用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對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及時提出異議,并對惡意侵權行為及時提起訴訟。
責任編輯:蘇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