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臨近,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價格行為,提升游客滿意度,共同營造誠信安全舒心放心的旅游環境,近日,晉江旅游協會向廣大酒店住宿企業發出倡議。
倡議要求,各酒店住宿業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及各級政府有關政策要求,誠實守信、合法合規經營,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
同時,各酒店住宿行業經營者要實行明碼實價,價目齊全、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規范、標示醒目。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不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杜絕“坐地起價”、哄抬市場價格。“五一”節假日期間,合理定價,履行《晉江市住宿經營主體規范價格行為承諾書》,以3月份平均日成交價為基準價,800元以下的漲幅控制在1倍以下(即基準價2倍,如基準價500元,節日限價1000元);800元(含)—1500元的漲幅控制在0.8倍以下(即基準價1.8倍,如基準價1000元,節日限價1800元);1500元以上(含)的漲幅控制在0.5倍以下(即基準價1.5倍,如基準價2000元,節日限價3000元),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各酒店住宿行業經營者線上線下應嚴格明碼標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以標明的費用;商品(服務)價格發生變動時,應及時調整標價,不得在平臺訂單生效后單方面毀約或擅自提高價格,禁止實施價格欺詐行為。
責任編輯:蘇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