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文化傳承機制
(l)進行普及性教育。繼續完善鄉土教材編寫,在學校進行普及型教育。在幼兒園推行閩南童謠和游藝教學;小學開設方言、傳統藝術、傳統技藝課程;初高中開設閩南民俗、鄉土文化等文化課。開辦中等或高等的工藝、藝術、技術職業學校,采取相關措施鼓勵就讀。
(2)培養一批高層次人才。高校與地方聯合培養研究人才,設立閩南文化學科,培養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培養一批保護遺產的管理人員。
(3)各級圖書館、藝術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要加大參與保護文化遺產的力度,想方設法采集、收藏、整理、展示閩南文化的藝術品、文獻手稿、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服飾、器具等可移動文化遺產,以展示、傳播方式教育群眾認識本土文化。
(4)鼓勵和支持新聞出版、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對文化遺產和保護區建設等方面進行宣傳教育,普及保護知識,培養保護意識,努力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3、推進海峽兩岸文化交流
海峽兩岸文化同根同源,閩南文化是維系兩岸人民的 精神紐帶。與臺灣同胞共同舉辦各種尋根謁祖、晉香祭典、旅游觀光等文化節活動,進一步營造兩岸一家親的民俗氛圍。采取政府、企業、民間、團體主辦、承辦、聯辦、協辦等靈活多樣的形式,舉辦民俗、藝術、技藝、文學、工藝、飲食等文化活動,形式上原生態、比賽型、專業型、研究型等不拘一格,提升閩臺文化交流合作的規格與品質。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