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報程序
在省信息化局網站(www.fjit.gov.cn)首頁“公告欄”中下載相關申報表,如實填報。市、縣(區)項目,由各設區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申報,并聯合行文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信息化局、省財政廳;省屬項目,由省直主管部門或其控股的省集團(控股)公司進行申報。
五、其它事項
(一)為了建立科學的人才培養質量評價體系,鼓勵軟件產業適用人才培養項目的學員參加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軟考),對報名參加軟考的學員將優先考慮給予補助。
(二)相關項目需在實施前十五天備案并征得受理單位同意后才納為補助對象。
(三)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A4紙、簡裝)成冊,并按要求附相應的電子文檔。
(四)各有關單位于2012年8月7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報至各設區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各設區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集團(控股)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前將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匯總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信息化局和省財政廳。
(五)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省信息化局教育中心:徐薇0591-87542007(第一、三項);黃麗星0591-87430171(第二項)。
通信地址:福州市東大路73號2號樓415、418室。
來源:福建省信息化局 責任編輯: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