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報材料
1.《福建省軟件人才實訓基地補貼申報表》(附件1);
2.受理單位已出具意見的《福建省軟件人才實訓基地2012年度實訓備案表》復印件;
3.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201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 企業擁有一定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材料;
6.企業與院校簽訂的實訓基地合同復印件;
7.實訓基地年度實訓方案;
8.年度實訓學生明細表(含姓名、身份證號、學校名稱、專業班級、畢業時間、實訓項目、實訓起止時間、成績等);
9.實訓基地實際發生費用清單(包括授課、場地、設備投入等費用的證明材料);
10.年度實訓學生錄用人員明細表(需被錄用人員簽字和實訓基地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11.實訓學生被錄用人員身份證明及大專以上學歷證明復印件;
12.實訓學生被錄用人員與該企業簽訂的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第1、7、8項需附電子文檔。
來源:福建省信息化局 責任編輯: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