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文化市場建設。大力發展文化產品市場,重點發展工藝品、書畫、圖書報刊、電子音像制品、演出娛樂、動漫游戲等傳統文化和網絡文化產品市場。積極發展現代文化流通產業,大力發展文化產品連鎖經營和電子商務,加快建成以城市為中心,覆蓋城鄉的文化產品流通網絡。培育文化要素市場,構建文化產權交易平臺,規范文化資產和藝術品交易。加強文化產業行業組織建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發展文化經紀代理、評估鑒定、拍賣交易、推介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積極擴大文化消費,主動適應城鄉居民消費結構新變化和審美新需求,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拓展大眾文化消費市場,提供個性化、分眾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開發特色文化消費,大力發展文化旅游,做強文化節慶品牌,提高文化藝術大型活動的檔次和品位,打造在省內外有影響力且收益好的文化旅游演藝精品,引進高水平的文藝商業演出,增強對周邊地區的文化吸引力,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
5.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用足用好國家、省出臺的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設立泉州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從2012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1200萬元,并視財政增收情況和產業發展需求逐年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也要相應設立。制定《泉州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符合產業導向的重點文化企業和項目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引導國有企業和民營資本、海外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建設,在項目審批、信貸融資、土地使用、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對外貿易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大力推動文化與金融融合,開發更多適合文化產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完善文化產業統計制度和統計體系,增強統計數據的全面性、科學性。
(五)加快現代傳播體系建設
1.增強輿論引導能力。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加強輿論陣地建設,充分發揮報刊、電臺、電視臺、網絡等宣傳媒體資源的作用,構建統籌協調、責任明確、功能互補、覆蓋廣泛、富有效率的輿論引導格局。加強熱點難點問題引導,提高輿論引導的及時性、權威性和公信力、影響力。健全應急報道和輿論引導高效機制,完善市、縣(市、區)黨委、政府新聞發布及信息公開制度,做好突發性事件的新聞報道和處置管理。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強化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深入開展“三項學習教育”和“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活動,提高新聞從業人員素質和新聞報道水平,牢牢把握輿論話語權和主導權。
2.推進重點媒體建設。加大對《泉州晚報》、《東南早報》以及轄區內廣播、電視等媒體的扶持力度,建設數字化采編、發行、播發系統,鼓勵并扶持媒體跨平臺融合發展,擴大傳播的覆蓋面。加強與中央媒體、境外媒體、省內外媒體的合作,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欄目、節目。積極推動媒體資源整合和產業規模化發展,支持建設新聞大廈,打造在區域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的現代傳媒集團和傳媒基地。支持引進大型出版社在泉設立分社,大力發展數字出版、網絡出版、手機出版等以數字化內容、數字化生產和數字化傳輸為主要特征的新興新聞出版業態。推進應急廣播系統建設,構建應急廣播體系。積極發揮重點媒體在對臺對外宣傳方面的作用。
來源:泉州市委辦公室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