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認真落實《泉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2010~2014年)規劃》和《泉州市“十二五”期間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規劃綱要》,圍繞“和諧”創建系列活動,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抓手,推進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鎮文明創建工作,推動各級文明單位與農村建制村(社區)開展結對共建,實施“五個雙百”工程(培育200個文明社區、規范建設200所文明市民學校、組織開展200場次崗位技術練兵活動、培訓200萬人次市民、創建200個優質服務示范窗口),引導和組織干部群眾積極參與文明城市、文明行業、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學校、文明社區、文明風景旅游區、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及軍民共建、城鄉共建,積極參與服務文明、環境文明、秩序文明、交通文明、行為文明等公共文明建設活動,共建美好家園,共享美好生活。2014年,泉州市力爭進入全國文明城市行列,11個縣(市、區)全部建成省級或省級以上文明城市(城區、縣城)。
(二)創作生產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產品
1.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堅持以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加強對事關泉州發展的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問題的研究,推出一批既有理論學術內涵又有實踐指導價值的研究成果。成立泉州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領導小組,不斷創新和完善工作機制,拓寬社科研究經費籌資渠道。整合社科學術文化資源,為成立泉州市社科院做好人才準備。推動各縣(市、區)成立社科聯機構,積極培育地方優勢學科領軍人才方陣。加強哲學社會科學信息化和公共智庫建設,加大社科普及宣傳投入,激勵社科文博單位和個人積極開展社科普及活動。培育一批有社會價值和時代意義的社科社團,進一步規范社科社團管理。舉辦各類社科學術交流活動,提升泉州社科學術研究水平。
2.加強文化精品創作生產。加大對文化精品創作生產的投入,加強對文藝創作生產的規劃引導。設立文化精品創作專項資金,推動創作生產更多的優秀文化作品。建立重點文藝作品創作題材項目庫,探索實行重點文藝作品創作面向社會公開招標制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藝精品創作生產,提高文藝精品創作生產的社會化、組織化、市場化程度。加快文化創作基地和工作室建設,設立泉州文學院。加快文學、戲劇、音樂、舞蹈、曲藝、美術、書法、影視、動漫、攝影等藝術門類的創新發展。加大對文藝團體的扶持力度,加強特色舞臺劇目創作生產,重點扶持梨園戲、木偶戲、高甲戲、南音、閩南歌舞等富有地方特色的優秀藝術品種,在每個文化發展五年規劃期內,每個劇種重點扶持1至2個優秀劇目的創作生產。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的合作,提高各藝術門類創作、生產、研究的質量和水平。組織好各門類優秀藝術作品的演出、展覽和交流,引導人民群眾欣賞文藝作品,提高審美水平。
3.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把遵循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評價作品的最高標準,把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統一起來,建立科學的文化產品評價機制。合理設置評獎指標,發揮刺桐文藝獎等評獎活動的示范和導向作用。推動優秀作品參評“五個一工程”獎、文華獎、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中國戲劇獎和百花文藝獎等。設立市級文化榮譽稱號,出臺文藝賽事、新聞宣傳獎勵辦法,表彰、獎勵成就顯著的文化新聞單位和文化新聞工作者。運用現代營銷手段,加大優秀文化產品宣傳推廣力度。加強文藝評論隊伍和陣地建設,開展積極的文藝批評。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依法懲處侵權行為,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
來源:泉州市委辦公室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