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工作項目:建立基層文化隊伍培訓長效機制,對現有24.27萬縣鄉專職文化隊伍和366.85萬左右的業余文化隊伍進行系統培訓。
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扶持計劃: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力度,每年重點培養、扶持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十一、保障政策
(一)政府投入保障政策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同國力相匹配、同人民群眾文化需求相適應的政府投入保障機制。增加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資金和經費保障投入,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經費保障機制,對公益性文化單位給予重點保障。以農村和基層、邊疆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為重點,優先安排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文化項目,重點保障基層公共文化機構正常運轉和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活動所需經費,扶持公共文化機構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投入。爭取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支持,保證一定數量的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用于鄉鎮和村文化建設。轉變投入方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補貼、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推動公共文化設施土地使用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發展規劃,依法保障公共文化設施用地。增加文化遺產保護經費投入。支持政府間文化交流和中華文化走出去。研究和改進財政資金支持文化產業的投入方式,增加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支持戰略性、先導性、帶動性文化產業項目建設,支持文化科技研發應用和提高文化企業技術裝備水平。創新政府扶持方式,充分利用國家文化發展基金,引導文化產品創作生產和人才培養。提高各級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業比重。
來源:文化部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