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善文化消費條件
發展文藝演出院線,支持建設、改造劇院等文化消費基礎設施。提高基層文化消費水平,引導文化企業投資興建更多適合群眾需求的文化消費場所。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類文化設施,鼓勵機關、學校和部隊的文化設施面向社會開放。加快全國文化票務網絡建設。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組織和流通形式,構建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貫通城鄉的文化產品流通網絡。積極開發文化消費信貸產品,活躍文化消費市場。
3.促進文化消費升級
拓展大眾文化消費市場,開發特色文化消費,提供個性化、分眾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加強文化市場需求和消費趨勢預測研究,引導文化企業開發適銷對路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挖掘節假日和各類節慶活動的文化內涵,提升豐富其文化內容和形式。大力開發適宜互聯網、移動終端等載體的網絡文化產品,促進動漫游戲、網絡音樂娛樂等數字文化內容的消費。提升城市文化消費的質量和層次,促進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加強農村文化網點建設,擴大農村文化消費。
(六)推進文化科技創新
科技創新是文化發展的重要引擎。要發揮文化和科技相互促進的作用,深入實施科技帶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支持產學研戰略聯盟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來源:文化部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