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海峽兩岸廣告高峰論壇活動之一——廣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討會17日舉行。有關機構商定,今后將每年在閩臺港澳輪流舉辦廣告文化博覽會,通過廣泛的交流,提升福建的文化創意產業水平,并努力將我省打造成為繼北(京)上(海)廣(東)之后的中國廣告業第四極。
研討會上,有關專家介紹,我省廣告行業在全國具有相對的領先優勢,至2010年底,廣告總量持續穩定增長,全年廣告經營額達100億元人民幣,位居全國第七。
閩臺兩地廣告界交流由來已久。自1990年3月臺灣媒體刊登由福建省廣告公司代理的閩東電機商品廣告,開創大陸企業廣告進入臺灣的先例后,由福建省廣告公司代理的大陸商品廣告不斷在臺灣媒體亮相,兩岸的民間貿易和交往借助廣告搭橋隨之頻繁。“利用福建廣告廣闊的市場和政策優勢,借助臺灣、香港和澳門在廣告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上的技術、人才、經驗等優勢,福建的文化創意水平必將得到迅速提升。”省工商局商廣處處長江曉嵐說。
經福建省廣告協會、香港廣告業聯會、澳門廣告商會、臺灣傳播管理研究協會商定,今后將每年舉辦一屆廣告文化博覽會。博覽會將以展覽、論壇、會議、商務洽談、項目合作、節目演出、廣告作品欣賞、廣告創意大賽等形式,全面推進和深化兩岸文化創意產業交流合作,實現閩臺港澳廣告文化創意產業無縫對接。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