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濱鎮對鎮域內影響人居環境衛生整治的行為和處理結果進行公開曝光,以此告知群眾必須遵守相關條例規定,切忌因一己之私而觸犯法律。
反面教材一:鄭某明,因在西濱鎮擁軍路占道經營,違反《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
反面教材二:宋某均,因在西濱鎮在晉新路江濱城路段駕駛車輛造成滴撒漏,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
反面教材三:馬某海,因在西濱鎮擁軍路亂倒污水,違反《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
反面教材四:崔某,因在西濱鎮海濱街占道經營,違反《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
反面教材五:譚某海,因在西濱鎮擁軍路亂扔垃圾,違反《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
來 源:西濱鎮
責任編輯:蘇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