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安通過實地調研、征求部門意見等方式,修訂《南安市文藝發展基金扶持獎勵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南安市文藝發展基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其中,對獲得全國、全省常設性文藝獎項的作品和個人的獎勵最高達80萬元。
《細則》明確,南安文藝發展基金每年預算安排100萬元,用于扶持獎勵包括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品牌文藝活動培育、文藝人才引進培養等內容,突出集中財力辦大事和獎補結合、以獎為主的導向,重點扶持獎勵優秀文藝作品以及具有全國性、全省性影響力的文藝活動和優秀文藝人才。
基金扶持獎勵面向社會,接受南安全市優秀文藝作品、文藝項目的申報,不定期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對申報、評審、扶持、獎勵實施監管,遵循統籌安排、公開透明、注重實效、規范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
其中,文藝創作扶持方面,重點扶持具有沖擊省級及以上常設性文藝獎項潛力,對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和南安本土文化,提升南安城市形象具有積極作用的優秀文藝作品。主要包括文學創作和文藝評論項目、影視藝術創作項目、舞臺藝術創作項目、視覺藝術創作項目。
文藝活動扶持方面,重點扶持具有全省性以上影響力和較高品牌知名度的公益性文化文藝活動。對文藝團體、文化單位和文藝人才舉辦展覽展示,參加展演巡演和公益性演出等活動的,給予必要扶持。
文藝人才扶持方面,按照南安市高層次人才分類文件的相關規定執行。經認定的南安文化名家工作室,可申請一定額度的資金扶持,用于文藝創作、圖書出版、作品研討和展覽展示等。每年還將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文藝骨干和管理干部培訓、作品研討、宣傳推介,用于文藝骨干赴國內外采風創作和開展文化藝術交流。對在南安工作、生活且已滿3年,新加入13個國家級文藝家協會,一次性補助創作經費1萬元;凡個人在中國內地正式出版發行的文藝專著,一次性給予1萬元補助扶持。
責任編輯:蘇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