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規
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目錄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部署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要求,經市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決定取消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設定的8項證明事項。對列入取消清單的證明事項,各地各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出具。
附件: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目錄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3月7日
來源: 責任編輯:胡梓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