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支持中央文化企業以技術為支撐,以內容為基礎,開展具有典型示范效應的網絡傳播與運營服務平臺、移動互聯網相關媒體等項目建設,進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有利于促進本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或升級的關鍵技術研發,提高企業文化裝備水平,推動中央文化企業與新興媒體在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融合發展。
(三)推動文化走出去
主要支持具有競爭優勢、品牌優勢和經營管理能力的中央文化企業境外投資,通過新設、并購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文化企業或取得文化企業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與國外有實力的文化機構進行項目合作,建設文化產品國際營銷網絡,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開拓國際市場。采取資本性支出方式予以支持。屬于境外投資(含合資、合作的)項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提供主管部門批準開展境外投資的書面文件。
三、編報內容
中央文化企業申報資本預算項目時,應編報資本預算支出項目計劃書,包括編制報告內容、資本預算表和相關附件:
(一)編制報告內容
1.項目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名稱、內容、總投資金額、申請資本預算支持金額、實施目標。
2.企業情況。主要包括企業級次、企業本級基本情況,項目承擔企業基本情況。
3.以前年度資本預算實施情況。
4.資本性支出項目還應提供項目立項依據、可行性分析、盈利模式分析、資金測算依據和標準、投資方案與資金籌措方案、實施進度和年度計劃安排,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等。項目總投資和分年度預算均應區分企業自籌與申報財政資金數額比例和支出內容。
5.費用性支出項目還應提供項目立項必要性分析、具體支出范圍說明、項目資金測算依據和標準等。
6.項目績效考核及其有關責任的落實。
7.其他相關說明。
(二)資本預算表內容
1.中央文化企業資本預算支出表,反映企業資本預算支出安排相關內容。
2.中央文化企業資本預算支出明細表,反映企業資本預算支出明細情況。
3.中央文化企業資本預算支出項目表,反映企業資本預算支出項目安排的明細內容。
(三)編制報告相關附件
1.項目立項依據文件。
2.屬于需向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項目,提供貸款協議、合同等。
3.屬于合作項目,提供對方資質證明、合作協議或合同等;境外投資(含合資、合作的)項目的主管部門批準文件。
4.其他相關材料。
四、編報要求
(一)中央文化企業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所屬中央文化企業申報資本預算,嚴格把關,確保資本預算編制和項目建設質量。中央文化企業應實事求是,按實際需求編制資本預算,確保編制數據和內容的真實、準確、可靠和完整,做好項目總體規劃和頂層設計,避免重復建設。
(二)2014年10月31日之前,中央文化企業向主管部門報送資本預算支出項目計劃書,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以司函形式向財政部(文資辦)報送。中央文化企業原則上申報1-2個項目,集團原則上申報1-4個項目。項目計劃書應裝訂成冊。
(三)中央文化企業通過“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平臺”申報預算項目,并同時報送3套紙質申報資料,平臺具體操作流程將于10月20日之前另行通知。如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文資辦綜合處聯系(聯系人及電話:盧妍妍010-68553743、戚驥010-68553745、湛志偉010-68553747)。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林煜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