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頻道記者從財政部網站獲悉,25日,財政部發布《關于編報2015年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項目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2015年資本預算編制將結合當前中央文化企業改革發展實際,進一步完善《財政部關于做好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財文資[2012]9號)文件所規定的三項重點,即支持兼并重組與深化企業改革、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和創新、推動文化走出去。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于編報2015年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項目計劃的通知
財辦文資[2014]11號
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主管部門辦公廳(室):
根據《關于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辦法〉的通知》(財企[2011]318號)、《財政部關于編報2015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的通知》(財企[2014]175號)以及《財政部關于做好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財文資[2012]9號)相關規定,現就2015年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以下簡稱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下簡稱資本預算)支出項目計劃編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通過支持企業開展項目建設,發揮資本預算的引導、示范和帶動作用,促進企業結構優化,推進資源整合、深化改革和產品服務創新,緩解發展資金困難,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增強企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實現轉企改制后的轉型升級和跨越式發展。
二、支持重點
2015年資本預算編制將結合當前中央文化企業改革發展實際,進一步完善《財政部關于做好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財文資[2012]9號)文件所規定的三項重點。具體包括:
(一)支持兼并重組與深化企業改革
包括支持業務相近、資源相通的中央文化企業,按照優勢互補、自愿組合的原則,合并組建新企業或集團公司;中央文化企業作為兼并主體,通過購買、直接入股等方式取得其他文化企業所有權或控股權;中央文化企業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中央文化企業進行兼并重組、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必須取得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對于中央文化企業兼并重組、深化改革過程中發生的支出,主要采取資本性支出方式支持;對于人員安置經費,采取費用性支出方式支持。
(二)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和創新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林煜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