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目前我國的文化政策規范管理還沒有形成統一合力。
文化發展是社會系統工程,跨行業、跨部門以及分業管理的特性要求創新文化政策體系建設,減少文化分業管理帶來的制約和行業壁壘,開掘制度“紅利”,尋求文化政策規范管理合力。
文化政策還未形成合力
【要確立大文化部門理念,形成完整文化發展政策體系,彌補政策合力不足,綜合效應無法充分顯現的問題】
中國文化管理長期實行分業管理模式,行政機構交叉重疊、條塊分割,存在多頭管理、交叉管理弊端,各自為政,職責不清,造成政出多門問題。文化部管理門合并將開啟管理體制和管理績效的巨大改善。
文化發展是社會系統工程,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之間內部關系的協調,文化部門與財政、國土、金融、規劃等部門的協調,文化部門內部的行業溝通都迫切要求自覺地落實大文化發展理念。另外,不同文化管理部門圍繞著同一相關文化內容分別制定政策,從部門管理角度出臺規范意見,實際上同樣的資源內容可以在不同載體平臺上實現跨域交流,而管理還是局限在不同行業,沒有考慮數字傳播平臺上內容融合提出的管理思路變革要求。
文化產業政策合力不足出現管理混亂,比如在文化產業園區管理的亂象就很有代表性,除文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命名外,工信部、中國設計行業協會等也加入進來,給文化產業園區的有序管理帶來了沖突,不利于統一認定評估和有序管理。文化政策規范管理沒有形成統一合力,需要深化文化管理體制改革,規范管理秩序和提高行政效率。
文化機關要主動有所作為
【文化部門要完善文化系統自身的相關政策,挖掘制度紅利。】
目前的政策安排和體制下,作為擔負文化管理主要部門的文化機關,也可以主動有所作為,借助于完善職責范圍內的文化政策和管理方式探索,推動文化建設獲得更大發展和成效。從演藝業發展來看,其發展是文化繁榮的一個重要表征,涉及設施運營、內容生產、文化消費、市場環境等多方面建設。
以北京的演藝業為例,雖然北京市出臺了促進舞臺內容生產的獎勵辦法和激勵措施,但過高的票價卻成第一制約因素,阻滯了公眾走進劇場,政策并未對演藝業繁榮發揮引導作用。究其實,要辨證施治,綜合施治,打通政策全過程的關鍵環節,從內容生產、設施運營管理、生產流通環境完善、培育消費等全鏈條再造修正,才可能真正促進演藝業健康發展。文化部門在轉變觀念的同時,挖潛改造,才能提高政策成效。
來源:中國文化報 責任編輯:林煜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