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泉州市“海納百川”高端人才
聚集計劃(2013—2017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黨工委和管委會,市直各單位,各大專院校:
《泉州市“海納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計劃(2013—2017年)》已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7月19日
泉州市“海納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計劃
(2013—2017年)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各類優秀人才聚集,創建民營企業人才聚集區,引導我市發展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促進傳統產業高端化、成長型產業集群化、戰略性新興產業規模化、服務業現代化,為打造“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改革試驗區”和“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推進我市經濟強市和美麗泉州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海納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計劃(2013—2017年)〉的通知》(閩委辦發〔2013〕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目標
緊緊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人才資源優先開發、人才結構優先調整、人才投資優先保證、人才制度優先創新,切實加大人才工作力度,深入實施“五個一百”人才計劃、八項重點人才工程,力爭經過5年努力,實現人才資源總量、人才素質、人才競爭力和人才貢獻率有較大的提升,把泉州建設成為先進制造業人才高地、海內外人才創新創業基地、閩臺人才合作重地、高層次人才聚集洼地。
二、主要任務
(一)引進百名高層次人才(團隊)
引進一批創業創新能力強,學術技術、經營管理水平達到國內領先,能引領和帶動我市某一領域科研技術進步、產業優化升級、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力爭全市每年引進100名左右重點產業發展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入選全省“百人計劃”數量位居全省前列,入選國家“千人計劃”人選有突破。
實施泉州市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百人計劃”(簡稱市引才“百人計劃”)。落實《泉州市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若干規定》和《關于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對象條件和政策措施的補充通知》,每年評選認定20名(個)左右泉州市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團隊),給予每名高層次創業人才、高層次創新人才10~100萬元補助資金,給予每個高層次創新團隊、高層次創業團隊50~100萬元的獎勵或300萬元的專項工作經費。引進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及國家“千人計劃”人選,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享受相應政策待遇。實施留學人員來泉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對經評審確定的重點創業項目,給予一次性創業支持資金10萬元。
(二)評選百名特殊支持高層次人才
有計劃、有重點地評選一批在產業發展、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和哲學社會科學領域中能夠代表全市一流水平、具有領軍才能的高層次人才給予特殊支持。重點支持領軍型科技創業人才、科技創新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力爭今后5年內,全市高層次人才規模和綜合競爭力明顯提高,入選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層次人才“雙百計劃”(簡稱省特支人才“雙百計劃”)數量位居全省前列,入選“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簡稱“國家特支計劃”或“萬人計劃”)人才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實施泉州市特殊支持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簡稱市特支人才“百人計劃”)。每年評選100名左右特殊支持的高層次人才,其中科技創業人才10名、科技創新人才10名、青年拔尖人才10名、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20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10名、文化名家10名、優秀文化產業人才10名、技能大師10名、優秀健康衛士10名、優秀農村實用人才10名、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5名,授予“泉州市特殊支持高層次人才”榮譽稱號。其中,科技創業人才、科技創新人才給予每人10萬元資金補助,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文化名家、優秀文化產業人才、技能大師、優秀健康衛士、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給予每人3萬元資金補助。評選工作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培養百名特色產業領軍人才
突出特色化、專業性、領軍型的人才定位,每個縣(市、區)建設1支在全省同行業中具有明顯優勢的特色專業人才隊伍,培養一批在全國同行業中享有較高聲譽的特色專業領軍人才,引領帶動我市產業人才隊伍建設。
實施特色專業領軍人才培養“百人計劃”。按照個人努力與組織助力相結合、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和爭取條件大膽跨越相結合、普遍培養和重點培養相結合的原則,采取支持專題培訓、個人進修、專業研究、辦展參展、對外交流和參評項目等六項措施,培養100名在國內同行業有較高聲望和影響力的特色專業領軍人才。對培養期間獲得國家級榮譽稱號的培養對象,授予“泉州市特色專業領軍人才”榮譽稱號,每人給予5萬元補助。
(四)激勵百名優秀拔尖人才
遴選表彰一批長期在一線工作、有突出貢獻、有創新成果、在同行業有較高聲望、能代表全市同行業一流水平的杰出人才和優秀人才,激勵和引導全社會各行各業形成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生動局面。
實施泉州市“百優十杰”英才計劃。每三年評選表彰100名左右在學術科研上取得突出成果的優秀人才,納入市委組織部管理,給予每月800元的生活津貼。每三年評選表彰10名左右為我市經濟建設、文化傳承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杰出人才獎”和“杰出人才提名獎”獲得者,一次性給予5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
(五)資助百個優秀人才培養項目
實施“百個優秀人才培養項目”資助計劃。圍繞我市重點領域發展、重點學科建設、急需緊缺人才培養,以規劃建設、現代服務、文化創意等行業為重點,遴選一批優秀青年骨干人才赴國內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參加專題培訓或開展學術交流,資助一批優秀人才出版優秀學術專著,支持一批緊缺急需人才參加專題培養,資助一批重點鄉鎮(街道)科技副職開展科技活動。每年資助100個左右項目,每個項目給予1~10萬元的資金資助。
三、重點工程
(一)創建民營企業人才聚集區
圍繞服務民營企業“二次創業”、推動民營企業長遠發展,以企業家、職業經理人、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為主體,建強四支民營企業人才骨干隊伍;以重點園區、重點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為重點,建設一批民營企業高端人才承載平臺;以服務民營企業為重點,形成具有泉州特色的民營企業人才工作機制;以貫徹落實省“海納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計劃為重點,構建一個比較完善的服務民營企業人才政策體系;以創新服務模式為重點,形成一個良好的民營企業人才發展環境。
(二)打造泉臺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區
以泉州臺商投資區、泉州臺灣農業技術交流推廣中心、南安市臺商創業園區、惠安綠谷臺商高科技產業基地、惠安黃塘臺商創業基地、惠安臺灣農民創業園等為載體,廣泛吸納和支持臺灣各類優秀人才來泉創業創新,有效支持和服務泉企赴臺投資發展,形成泉臺合作辦學、聯合研發攻關、產業人才對接、人才政策試驗的示范基地。
結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深入開展泉州市重點產業(行業)人才赴臺交流活動。加強兩地人才中介機構合作,鼓勵臺灣人才機構在泉設立辦事機構,推進兩地人力資源市場合作、信息資源共享。加強兩地高校合作與交流,引進臺灣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合作設立職業技術院校、培訓機構,建立泉臺人才合作交流基地。以中國國際信息技術(福建)產業園、安溪兩岸金融研究中心為重點平臺,廣納臺灣電子信息、金融機構,促進泉臺合作戰略性新興產業園區建設。在市科技專項經費中,每年安排500萬元用于泉臺專家產學研合作資金,對泉臺專家合作開展技術攻關、技術轉移、學術交流等活動,給予專項經費支持。
(三)建設金融產業人才高地
適應我市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需要,力爭經過5年努力,聚集一批知識淵博、經驗豐富,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金融人才,重點引進500名金融人才,打造海峽西岸經濟區高層次金融人才高地。
加快金融人才服務機構建設,為金融人才提供引進、培訓、認證、流動等專業服務。健全金融人才專項激勵機制,設立金融人才貢獻獎和金融創新獎。健全金融人才資源統計制度,建立泉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數據信息庫和海內外泉籍金融人才信息庫。鼓勵金融機構與高校密切合作,建設一批高端金融人才載體;扶持本市高校建設金融學重點學科和金融本科教學基地,持續培養金融產業基礎性人才。每年從市人才專項資金中安排150萬元資金保障金融產業人才高地建設。
(四)建設文化人才高地
圍繞建設文化強市目標,健全文化人才引進機制,力爭5年內引進、培養、留住一批具有發展后勁的哲學社會科學、音樂、藝術、現代傳媒、文化產業等方面的領軍人物,以及一批名記者、名編輯、名導演、名主持。根據全市文化發展需要,建立文化人才信息庫。在宣傳文化系統實施“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組織開展泉州市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文化名家、優秀文化產業人才等評選活動。健全文化人才發展平臺,優化文化人才管理體制,不斷發揮高端文化人才的創造力、影響力和輻射力。
(五)建設海洋產業人才基地
依托國家、省、市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實施海洋高端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努力集聚掌握海洋尖端技術的人才隊伍。支持華僑大學、泉州師范學院、閩南理工學院和泉州海洋職業學院與國內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共同建立海洋人才培訓中心,培養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海洋科技創新團隊、學科帶頭人和管理人才。圍繞海洋產業升級、科技成果轉化,探索建立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等高端人才載體和創新平臺,支持建設國家海洋局直屬研究所來泉建立研究機構,吸引高層次海洋人才來泉創業創新。加強面向海洋的人才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人才與項目、技術、資本高效對接。每年從市人才專項資金中安排100萬元資金保障海洋產業人才基地建設。
(六)建設一縣一產業人才聚集基地
各縣(市、區) 圍繞主導產業的發展壯大,廣泛凝聚產品研發、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等各類產業人才,建設特色明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的產業人才隊伍,力爭每個縣(市、區)形成一個具有明顯競爭優勢的產業人才聚集基地。根據各地實際,鯉城區、豐澤區建設電子信息產業人才聚集基地,洛江區建設機械機電產業人才聚集基地,泉港區建設石化產業人才聚集基地,晉江市建設紡織鞋服產業人才聚集基地,石獅市建設紡織服飾產業人才聚集基地,南安市建設裝備制造產業人才聚集基地,惠安縣建設建筑雕藝產業人才聚集基地,安溪縣建設信息技術產業人才聚集基地,永春縣建設現代農業產業人才聚集基地,德化縣建設陶瓷產業人才聚集基地,泉州開發區建設實體金融產業人才聚集基地,泉州臺商投資區建設木雕藝術產業人才聚集基地。
(七)培育一批企事業單位人才高地
重點培育一批人才聚集度高、貢獻率大,科研成果居全省前列或核心技術產業化市場前景開闊的企事業單位人才高地。其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人才高地必須擁有國內一流的科研領軍人才,組成若干實力雄厚、結構合理、靈敏高效的科研核心團隊,科研成果具有領先性、創造性和突破性。企業人才高地必須擁有國內領先的核心技術,核心技術產品年增加值達5000萬元以上,成長性和人均利稅明顯高于國內同行業水平。健全民營企業人才工作重點服務制度,在全市范圍內篩選確定100家以上民營企業,作為市級人才工作重點服務企業,通過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加快企業人才高地建設。
(八)搭建五大工作平臺
堅持高端引領、整體開發方針,完善高端人才工作機制,創建高端人才工作特色品牌,著力打造政產學研合作平臺、人才孵化平臺、人才創新創業投融資平臺、引才網絡平臺、人才資源市場公共服務平臺等五個平臺,推動人才與資本、科技、項目、企業、產業有機結合,確保高端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充分發揮支撐和引領作用。
每年評選2個市級產業人才集聚基地、5個市級企事業單位人才高地,市人才專項資金分別給予50萬元和10萬元獎勵,用于人才資源開發建設。產業人才聚集基地的評選,結合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重點對人才工作機制創新、人才規劃制定實施、人才政策統籌落實、人才工作品牌打造、人才隊伍建設成效、人才工作宣傳等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原泉州市產業人才高地評選,整合進企事業單位人才高地進行評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人才工作組織領導
本計劃的實施,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黨管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市委統一領導下開展。市委組織部要切實擔負起牽頭抓總的責任,當好參謀,創新實踐,整合資源,示范引領。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切實承擔起本部門人才工作的職責,制定相關人才政策措施,組織好相關評選工作。各縣(市、區)要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人才項目,積極推進高端人才聚集。
(二)加大人才資金投入力度
市、縣兩級要將人才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根據人才計劃實施情況,逐年加大人才資金投入力度,以滿足我市人才發展需要。每年統籌我市500萬元市人才開發專項資金和2000萬元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專項資金,統一作為市人才專項資金,用于保障泉州市“海納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計劃實施。
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入選對象實行“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同一人才項目,同時符合國家、省、市獎勵政策的,如已獲國家、省級獎勵,原則上市本級不再獎勵、不再配套。已入選我市人才計劃后又入選國家、省級人才計劃的人才,原則上市本級不再另行資金配套。同一對象原則上三年內不重復參評我市同一類別人才項目,但可推薦參評國家、省級人才項目。原泉州市產業人才高地領軍人才、泉州市優秀高技能人才、泉州市十佳農村實用人才統籌納入泉州市特支人才“百人計劃”,不再另外評選。
本計劃涉及的各類人才獎金或補助視同市政府獎金,免繳個人所得稅。
(三)強化人才工作督促檢查
結合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市直相關部門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考評,每年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實施本計劃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明確各項任務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進度要求、考核指標,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評估、有總結,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四)切實開展人才宣傳工作
系統宣傳科學人才觀,廣泛宣傳人才工作的做法成效,集中宣傳人才工作先進典型和優秀人才典型,為加快高端人才聚集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輿論支撐。
附件:泉州市“海納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計劃人才工作項目任務分解表
來源: 責任編輯:胡梓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