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發展“晉江經驗” 加快創建全國民營經濟示范城市的決定
泉委發〔2021〕3號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創新發展“晉江經驗”,創建全國民營經濟示范城市,作出如下決定。
一、增強創新發展“晉江經驗”的責任感使命感,堅定不移支持新時代泉州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晉江經驗”為引領,遵循“六個始終堅持”和“正確處理好五大關系”,引導民營企業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著力在增強科技創新動能、構建現代產業體系、融入“雙循環”、強化要素保障、優化營商環境、弘揚新時代企業家精神等方面先行示范,創建全國民營經濟示范城市,勇當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的先行者、排頭兵。
到2025年,民營經濟增加值突破1.2萬億元,產值超百億元民營企業達10家以上,力爭高新技術民營企業達3500家,在產業高端化、企業規模化、品牌國際化等方面初步形成示范效應,產業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顯著增強,先進制造業發展占據全國第一梯隊;營商環境達到國際先進經濟體水平,生產要素和資源配置更加優化高效,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市場主體創新活力走在全國前列。
到2035年,民營經濟發展主要指標全國領先,民營經濟增加值突破2.2萬億元,產值超千億元民營企業集團達10家以上,紡織鞋服、石油化工、建材家居產值分別突破萬億元,電子信息、機械裝備、健康食品產值分別突破五千億元,“六三五”現代產業體系趨于成熟,基本建成全國一流的先進制造業中心、全球“新制造”重要基地,基本建成全國民營經濟示范城市。
二、增強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動能
(一)強化民營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引導民營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力爭至2025年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20%以上,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實施科技創新券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購買本市高校、科技創新平臺等機構科技服務的費用,按其實際發生額的30%予以后補助。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群體“增量擴面”專項行動,對重新認定或直接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對眾創空間、孵化器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支持中小企業專注裝備制造、新材料等行業細分領域開展科技創新,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單項冠軍。支持優勢企業設立創新飛地,積極對接全球高端創新資源。
(二)支持民營企業轉化應用科技成果。實施科技重點項目攻關“揭榜掛帥”“軍令狀”機制,鼓勵民營企業聯合在泉高等院校、大院大所、產業園區共建技術創新中心。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工程,支持民營企業承接中科系、大學系、軍工系等創新平臺技術轉移轉化,用好泉州科技大市場,探索“高校+高端院所+龍頭企業”無縫對接機制。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技術并購、委托研發等方式,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成果和高端人力資源。
(三)營造民營企業創新良好環境。充分發揮中國(泉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泉州知創產業園作用,強化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產業導航于一體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簡化企業加計扣除政策申報流程,企業研發項目實施期已取得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威部門出具的產品技術檢測報告、查新報告,能夠證明研發項目新穎性和創造性,原則上可不要求企業進行研發項目鑒定。
三、支持民營企業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四)支持民營企業提升傳統產業。圍繞鞏固提升紡織鞋服、建材家居、健康食品等全國民生產品制造基地領先優勢,實施民營企業數字化賦能行動,推動智能化改造升級向各產業、全產業鏈浸透,“十四五”期間每年推廣數字化生產線100條以上,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標桿企業。推廣“5G+工業互聯網”,支持龍頭企業與國內外互聯網巨頭合作建設細分領域的全國性工業互聯網平臺,每年新增“上云上平臺”企業1000家以上。引導民營企業應用新材料、拓展新功能,開發健康、休閑、時尚、綠色等差異化產品。
(五)引導民營企業進軍戰略性新興產業。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等領域,鼓勵各類產業引導基金向民營企業傾斜,支持參與新基建新經濟基地比拼建設,推動海峽兩岸集成電路產業合作試驗區整體納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布局。以國家級新能源產業示范區獲批為契機,支持企業建設高效太陽能電池裝備與技術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及產業園。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在新一輪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發展中先行探索。
(六)鼓勵民營企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聚焦數字服務、商貿物流、文化旅游、健康服務、金融服務等領域,引導民營企業補齊服務業短板。用好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城市政策,支持民營企業爭創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著力培優做強一批工業設計中心。支持物流示范園區和物流企業標準化建設。鼓勵民營企業積極拓展“工業+”產業,重點發展工業遺產、觀光工廠、工業博物館、研學科普等新業態新模式,打造工業旅游精品線路。
(七)推動民營企業融入共建產業生態圈。鼓勵民營龍頭企業在泉投資高端制造、智能倉配、工藝研發、結算中心及總部項目,留住“祖厝”環節。完善雙向獎補激勵機制,深化企業協作配套、產能對接等“手拉手”活動。在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智能制造等領域統籌規劃建設一批回歸創業基地、華僑新生代創業園、留學生回歸創業園,建立健全投資項目對接、創業洽談機制,推動異地泉商回歸、貿易回歸、智力回歸,促進“泉州人經濟”轉化為“泉州經濟”。
四、助力民營企業融入“雙循環”新發展格局
(八)提升民營企業的產品和品牌影響力。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內外標準制定,參評各級政府質量獎,推進品牌創新、品牌并購,培育“專精特新”產品,提升“泉州造”市場話語權和占有率,共同打造全球集采中心和雙循環戰略支點城市。引導民營企業搶抓“新國貨運動”機遇,發揮生產基地和品牌優勢,精準對接國內市場消費升級需求,從傳統大規模生產到C2M(消費者直連工廠)柔性生產模式轉變,從產品輸出走向文化品牌輸出,讓工廠、貨源與消費市場同頻共振,培育一批大品牌和潮牌。
(九)支持民營企業開拓內需市場。鼓勵民營企業參與“一月一會展”活動,打造一批國際展、全國展、區域展特色品牌。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直播電商,打造行業垂直電商平臺,每年培育做強20個產播基地。發揮異地商會、經銷大軍優勢,深耕織牢國內外銷售網絡。深化快遞示范城市建設,支持境內外知名快遞物流、供應鏈企業來泉設立區域總部和分撥中心,支持專業市場數字化、社交化升級,促進快遞物流與生產基地、專業市場、專業展會、直播服務聯動發展,打造產供銷全鏈條服務網絡。
(十)鼓勵民營企業開拓境外市場。用好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中歐投資協定等規則紅利,支持民營企業攜手僑商僑資,參與“兩國雙園”建設,穩妥有序參與國際產能合作,共同推動海絲先行區建設走深走實。實施“泉州品牌專區”全球推廣計劃,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各類專業展會、“亞馬遜走入泉州產業帶”等活動,鼓勵民營企業加強商標國際注冊。支持民營企業用好用足國家級市場采購貿易、預包裝食品出口、跨境電商等政策,布局海外倉、邊境倉,培育外貿新業態。支持民營企業與臺商臺資在高科技、文創、工業設計等領域,開展人才、資金、技術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五、強化民營企業發展全方位要素保障
(十一)優化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完善金融機構激勵評價制度,推動普惠金融“增戶擴面”,著力提高首貸戶比重和信用貸比重,推廣“供應鏈平臺+擔保+銀行”融資模式,確保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民營企業融資擔保增信作用,力爭年化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拓展民營經濟直接融資渠道,“十四五”期間每年新增上市企業3~5家,發行債券超過200億元。設立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支持民營企業投資創業。
(十二)創新民營企業用地制度。統籌民營企業用地計劃,建立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工業用地市場供應體系。試行新型產業用地“M0”、工業項目“標準地”新型資源配置方式,加強批而未供、閑置土地處置,加快推進低效用地改造,推進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和高效利用。允許中小民營企業聯合參與工業用地招拍掛,按規定經批準可進行宗地分割。推行國有建設用地公開出讓項目“交地即交證”。實施老舊工業園區改造,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工改工”項目試點,盤活工業物業資產。依法依規、分類分步妥善處理歷史遺留民營企業用地、用房辦證問題,讓企業“有恒產有恒心”。
(十三)支持民營企業招引人才。深入實施人才“港灣計劃”,支持民營企業自主評價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同等享受相關人才政策待遇,提高高層次人才醫保待遇,發布人才發展指南,分產業組織精準引才。補助民營企業引進產業急需高校畢業生,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每人每月600元至800元安居補助;社保補助按養老保險個人實際繳費100%發放,每人每月不超過600元,兩項補助最多發放24個月。支持民營企業職工技能培訓,推行“電子培訓券”,開展“萬名名師帶高徒”活動,建立職業技能競賽獎勵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每人500至3000元的培訓補貼。引導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創辦產業學院、民辦技師學院,創建國家產教融合型試點城市。發揮市人才創新創業投資基金作用,支持企業設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人才創新平臺。
六、進一步優化民營企業營商環境
(十四)為民營企業提供規范便捷的政務環境。優化民營企業審批服務,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公共服務便民化、政務服務智慧化建設,實現企業開辦“全程網辦”,企業注銷網上辦、零費用、零見面、零跑腿。提高民營企業工程項目審批效率,實現工業投資項目“拿地即開工”,豁免簡易低風險及小微型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部分審批手續。深化不動產登記改革“零跑腿、無紙化、并環節、即時辦”,全面實現“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加快一網通辦、一證通辦、全城通辦,持續推進“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務,在2021年底前梳理企業生產運營密切相關的重點領域和高頻事項150項,到2023年底前實現全覆蓋。建立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制度和平臺,實現普惠性政策免申即享。
(十五)為民營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在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時,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對市域內民營企業擴大生產、增加投資達到招商引資規模的,同等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支持推行涉企保證金清單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設、政府招標、采購等領域,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減輕企業現金流壓力。打擊商業腐敗行為,維護誠信經營的商業環境。
(十六)為民營企業提供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實施“互聯網+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加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推動信用信息數據匯聚共享,鼓勵拓展“信易+”應用場景、發展信用經濟,構建嚴防新增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長效機制。健全信用修復激勵機制,引導失信主體重塑信用。完善民營企業訴訟服務,加大中小投資者權益司法保護力度。提升合同執行履約質效,探索建立民營企業合同糾紛案件或特殊時期商事案件快速立案綠色通道。
七、弘揚新時代民營企業家精神
(十七)打造政企互動升級版。建立健全公職人員政商交往“負面清單”,扮演好“引路人、推車手、服務員”三個角色,真正做到“不叫不到、隨叫隨到、服務周到、說到做到”。探索建立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問題清單制度,健全重點民營企業掛鉤服務機制,進一步提升12345民營企業服務熱線運行質效,建設“網上工商聯”。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干部與企業家、行業協會、異地商會懇談會制度,完善民營經濟發展顧問和民營經濟發展咨詢委員會制度,健全重大經濟決策主動向企業家問計求策的程序性規范。推進商會組織建設,建立行業協會商會規范發展機制,提升行業協會商會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泉商文化研究院,加強對“晉江經驗”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總結,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泉州智慧”、貢獻“泉州方案”。
(十八)培養新生代企業家隊伍。重視對新生代企業家的政治關愛,建立新生代企業家人才庫,及時推優入黨、入組織、入平臺。深入開展“企業家素質提升領航行動”,廣泛建立“導師制度”,支持創立“泉商學院”和“青商學院”等平臺,緊盯產業需求和企業家代際傳承需要,加快培育“創二代”企業家,支持企業高管、行業專家、連續創業者創業。爭取全國工商聯來泉設立國家級民營企業家培訓基地。打造新生代企業家服務平臺,催生培育新生代企業家健康快速成長。
(十九)推動民營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通過組織輔導培訓、開展典型示范、專業機構對接等,支持民營企業建立法人治理結構,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提升現代化、精益化管理水平。爭取將泉州列入央企、國企參與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積極推動央企、國企參與泉州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民營企業迅速做大做強。實施明星梯隊企業培育計劃,“一企一策”扶持領軍企業和高成長性企業,引導“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培育一批百億級、千億級大企業集團,打造民營標桿企業。
(二十)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加強對企業家特別是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的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導民營企業家擁護黨的領導,聽黨話、跟黨走。深入實施民營企業“強黨建、促發展”行動,建立民營企業黨組織與涉企部門對接機制。堅持把支部建在車間、班組和項目一線,推動“黨建入章”,建立健全黨員領導干部掛鉤聯系重點民營企業和重點商會制度,加大對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人、財、物等保障力度,使泉州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持續走在全國前列。引導企業家認真履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職工社會保險等社會責任,鼓勵民營企業家在對口幫扶、公益慈善等方面繼續為社會帶好頭。
加快創建全國民營經濟示范城市事關泉州高質量發展超越全局,全市上下要結合“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牢固樹立和堅持“民營企業是自家人,為自家人辦好自家事”的觀念,真心實意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市委成立創建全國民營經濟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統籌規劃、任務分解、組織協調、督查推動、考核獎懲。各級各部門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拿出有力度、可操作的具體措施,細化目標任務、明確時間節點,確保做細做實做成。要切實做好宣傳工作,進一步營造關愛民營企業家、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