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7月22日訊 (通訊員湯淵儒 記者陳淑華)為了擴大公眾的立法參與度,提高立法決策的科學性與民主性,市司法局近日出臺《地方立法征求意見指引》,明確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在起草和審查過程中的征求意見流程,指導各部門開展征求意見工作。
《指引》進一步細化上位法比較原則或模糊的規定,規范征求意見的程序要求,以破解歷年來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征求意見流于形式、征求意見對象范圍過窄、反饋渠道不通暢等問題。
《指引》明確了征求意見對象,要求起草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將管理相對人、企業和利益相關群體代表作為必須征求意見的對象,同時進一步拓寬征求對象范圍,確保人民群眾充分反映自己的意見和愿望。
《指引》明確了建立意見反饋制度,對于公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起草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收集和研究,并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書信或者網上集中回復等方式反饋采納情況。通過意見反饋制度的建立,形成征求意見的良性互動,有利于激發公眾參與立法的積極性。
《指引》規范了聽證論證報告,要求聽證和論證必須形成報告,客觀反饋發言人的基本觀點、建議和處理意見,使立法聽證論證成為反映民意、匯集民智的重要平臺。
來源:泉州網 責任編輯:付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