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文物事業發展迎來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同時也要看到,一些制約文物事業發展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建議將文物事業置于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布局中系統謀劃。
全面評估“十三五”文物事業發展狀況。建議將“十三五”時期文物事業發展情況作為重要評估內容,特別是要找準制約文物事業科學發展的矛盾和問題,為合理確定“十四五”文物事業發展目標奠定基礎。
明晰“十四五”文物事業主要目標。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統籌考慮國際國內環境,未來五年文物事業發揮的作用較“十三五”時期必將有更大提升,應該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賦予文物事業更加明確的發展目標。
推出一批文物保護利用重大項目。“十三五”規劃中文物保護利用項目只是“文化重大工程”中第四項“傳統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傳承”的一部分。建議在“十四五”規劃的文化重大工程中,單獨將文物保護利用作為一項,重點關注文物保護、考古管理、博物館發展、革命文物保護傳承等領域。
此外,建議在科技創新重大項目中增加文物保護專項;在推進新型城鎮化有關章節中,增加加強文物保護的內容;在法治建設中,將文物保護作為重點立法領域;在提升防災減災能力有關章節中增加文物預防性保護和應急保護的內容;在構建全方位開放有關章節中,增加文物推動人類文明交流互鑒的內容。
來源:中國文化產業網 責任編輯:趙孝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