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推進“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閩文改辦 〔2016〕1號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文改辦,省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廳、商務廳、文化廳、工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統計局、貿促會,省屬國有文化集團:
《福建推進 “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月6日
福建推進“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實施方案
當前,我省文化產業發展正處于重要的戰略機遇和轉型期,在經濟新常態下,利用互聯網新興技術,推進 “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順應了文化產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媒體融合的新趨勢。為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 “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互聯網經濟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根據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新形勢下,推進我省 “互聯網+文化產業”發展,要著力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突出文化集團、企業的主體作用,激發國有文化企業潛力和中小文化企業活力,促進文化產業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的融合發展;著力利用新興信息通信技術以及互聯網平臺,發揮互聯網+的應用優勢,改造傳統文化產業,創新文化產業模式,培育更多的新興業態,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著力圍繞項目建設、企業培育、基地打造、品牌塑造,促進我省文化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行動目標
到2020年,我省互聯網文化創新基礎和創新能力明顯增強,互聯網文化產業、應用環境以及跨界融合進一步發展,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互聯網文化產業已成為經濟增長新動力。
1. 文化產業提質增效。通過 “互聯網+”技術和平臺應用,實現文化產業的提質增效和創新轉型,推動互聯網+文化產業快速發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互聯網+文化產業”所提供的增加值比重顯著提升。到2020年,力爭互聯網+文化產業增加值在文化產業總體增加值中比重超過50%。
2. 產業平臺布局合理。到2020年,各地市新建設的文創園區產業規劃布局合理,產業集聚效應明顯,形成1—2家具有示范效應的互聯網文創園區;已建成認定的81家文創園區利用新興技術基本完成互聯網信息技術基礎設施提升改造,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全部優化完成,逐步發展成為產業集群,帶動上下游產業鏈延伸發展。
3. 骨干企業實力提升。利用互聯網技術和平臺,提高企業創新產品開發能力,利用互聯網創新商業模式,提升骨干文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打造50家 “互聯網+文化產業”骨干龍頭企業,文化骨干龍頭企業利用 “互聯網+”整體水平顯著提升。
4. 文化消費市場深度開發。建立互聯互通的文化消費平臺,拓寬消費渠道,培育文化市場消費熱點,到2020年,我省互聯網人均文化消費占文化總消費的占比達到20%以上。
5. 基礎支撐夯實提高。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全息技術等高新技術,提升文化產業的技術支撐水平,提高文化的創造力和傳播力,創新建立基于互聯網的數字文化產品和渠道,建設現代網絡傳輸技術支撐和應用平臺。
6. 新興業態發展壯大。推動新興互聯網技術與文化創意產業融合發展,培育壯大我省具有比較優勢的動漫游戲、互聯網教育、文化軟件、文化服務業等新興的互聯網文化產業業態,促進文化產業轉型和結構調整,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行動計劃
(一)“互聯網+報刊”。充分利用互聯網+報刊出版發展的技術和平臺,推動報刊出版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的轉型升級,利用品牌影響力、內容資源等優勢,加強跨界發展,拓展多元經營,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和商業模式。
1. 支持打造數字報刊內容產品。利用互聯網技術改變優化傳統報刊版面內容,提高黨報、黨刊、都市報、大眾期刊的內容產品的質量。重點推動 《福建日報》以及各地市黨報開發適合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傳播,面對廣大群眾的新聞資訊類數字內容產品。支持城市都市報面向互聯網時代讀者的需求開發交互內容產品,提高互動性,推進海峽都市報以新聞為核心的 “海湃”城市生活服務客戶端建設;推進海峽導報打造包括即時新聞制作發布、3D 動畫制圖、數據庫運用、移動互聯網營銷等 “動新聞”內容產品。
2. 推動互聯網報刊出版平臺建設。推動全省主流報業媒體打造內容、技術深入融合的平臺,通過再造采編流程,實現傳統報刊出版資源整合、內容創新、渠道拓寬。重點推進福建日報新聞客戶端 《今日福建》和微博微信、系列手機報等移動新媒體平臺建設、各地市報社 (或報業集團)報紙電子閱讀欄、電子戶外顯示屏、移動終端等新媒體平臺建設,提高平臺影響力和傳播力,探索新的運營模式。打造全媒體采編平臺,再造媒體采編流程,形成一次采訪、多次發布、連續追蹤、全時覆蓋的全媒體生產機制。依托內容資源的大數據優勢,推進福州、泉州、廈門等地的城市生活門戶網站建設。
3. 推進互聯網+報刊跨界發展。推進海峽傳媒港建設,打造報刊出版、傳媒、廣告、文化創意等產業集群。加強資本運作,推進海都公眾公司、海都購物網股改工作,力爭上市。推進海都公眾建設全省統一的 U 我養老信息服務平臺,利用互聯網、物聯網技術,整合社會養老服務資源,提供供需對接的公共服務平臺。推進海峽文交所建設,搭建文化藝術品交易平臺,促進文化產權交易。打造每周文摘金色年華平臺,立足老年讀者群,拓展老年專業產品和服務市場。打造海峽兩岸新媒體創業平臺,舉辦海峽兩岸新媒體創業大賽,建立新媒體研究智庫,發布海峽兩岸新媒體發展白皮,設立新媒夢想家孵化器。
(二)“互聯網+圖書出版”。落實國家數字出版傳播工程和國家知識資源服務中心建設的要求,促進知識內容產品生產和打造新型出版機構,推動文化資源數字化,加強數字閱讀平臺、出版物網絡營銷渠道、數字出版基地的建設。
1. 實施數字出版工程。利用互聯網技術,構建數字內容產品線,全產業鏈開發圖書內容出版資源。每年出版一批數字出版精品。重點推動海峽出版發行集團實施 《八閩文庫》全媒體出版工程、“中國自然生態圖鑒”復合出版工程、“海絲宗親文化數字出版”等;加大出版數據庫建設力度。建設在線數據庫以及相關數字產品、數字化采集與加工系統、內容資源管理系統、全媒體協同編撰系統以及數字產品投送與發布系統。支持 “閩臺民間族譜數字博物館”、“民國史工具書數據庫與檢索系統”、“中國中藥資源大典在線數據庫”、“大海峽圖片庫”等一批出版數字化基礎庫項目;開發網絡視聽閱讀產品。鼓勵實體書店利用網絡技術平臺加強出版單位和發行單位的協助,加大向讀者推薦銷售出版物的力度,實現線上線下同步發展,拓展市場。
2. 培育數字出版基地。促進傳統內容出版資源與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加大數字出版產業基地的建設力度。支持海峽國家數字出版產業基地 (重點發展數字圖書、數字報刊、海峽數據庫出版、網游動漫、手機出版、數字印刷、數字版權);鼓勵傳統印刷企業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實現技術革新、設備更新、產品創新,增強核心競爭力;鼓勵利用新一代數字、網絡技術設立新型印刷企業,大力發展云印刷、創意印刷、個性印刷,培育印刷業新增長點;繼續抓好海峽創意印刷中心和其他印刷產業基地等建設,同時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加快印刷產業集聚,實現集約化發展,優化和完善產業鏈。推動中國 (福建)廈門海峽國家版權交易中心建設,開發版權確權基礎數據庫、版權交易運營系統、維權搜索信息研判系統、版權金融孵化服務系統。
3. 發展在線數字教育。加強數字教育網絡平臺建設,開發電子書包等數字教育產品,推動與移動閱讀、專業數字內容知識服務平臺的應用融合,鼓勵發展在線教育培訓。支持海峽出版發行集團 “閩教云”、網龍公司 “中小學 (12K)在線教育”、福建教育出版社 “閩教版電子書包”、“閩教點讀 APP”、海峽都市報 “MOOC教育”、海峽教育報社 “移動數字教育服務平臺”、福建美術出版社 “藝術微課”建設。
(三)“互聯網+廣播影視”。推動以互聯網技術、產業、應用為依托,以頻道、頻率、網臺、網站、兩微平臺、產業基地、產業園區為載體,以重大項目為支撐,發展互聯網+廣播影視產業。
1. 打造影視內容精品。加大廣播、電視、電影精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影視企業進行IP改編,利用互聯網平臺對版權進行全產業鏈開發,打造一批適合在線收聽、收看的廣播影視產品。推進福建廣播影視集團 “福建網絡廣播電視臺”、海博 TV、 “聯播君”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影視新聞品牌,支持媒資系統大數據平臺項目建設,整合集團廣播電視節目拍攝、制作、播出、宣傳重要資料與周期數據,構建包括語音、圖像、視頻等在內的集團廣播電視基礎數據庫。支持恒業影業公司、福建電影制片廠等制作數字電影產品。支持重點動漫企業、小微文化企業打造微視頻、微電影等創新產品。
2. 開發視 (音)頻網絡產品。推動視頻在線平臺建設,加強與傳統互聯網公司、視頻網站、移動互聯網運營商的合作。支持福建網絡廣播電視臺及東南網、海峽網、臺海網、閩南網視頻建設,實現網絡廣播電視內容的匯聚、加工、存儲管理和直播、點播功能集成,支持美圖網科技有限公司短視頻社交平臺、福州廣播電視臺 “福州運動家”O2O 垂直社交平臺、廈門廣播電視臺看廈門 “APP”移動傳播平臺、皇品文化傳播公司 “微巨星”、閩南日報 APP 《握手漳州》等項目建設。
3. 加快電影數字院線建設。加快已落地21條數字院線的延伸覆蓋和數字影院的建設,完善 APP等院線營銷服務系統和終端產品建設。到2020年,縣級建設一個數字影院 (包括3個以上放映廳),符合條件的鄉鎮建設一個數字影院,推動全省發展加入院線影院250家以上、銀幕1100塊,票房達20億元以上。
(四)“互聯網+廣電網絡”。運用電視互動平臺、互聯網、物聯網、智能網關、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推動三網融合,普及高清互動電視和寬帶服務,實現多屏互動、4K 超高清電視、電視商城、智慧社區 (鄉村)、大數據等的規模運營,提供多樣化、智能化服務。
1. 推進福建廣電網絡集團 “互聯網+TV”的多屏融合項目。推廣 “多屏互動”跨屏融合業務,打造互聯網視頻與增值業務門戶,為全省黨員遠程教育、地方特色內容發布、電子商務、百姓互動提供窗口;與國內主要互聯網公司開展戰略合作,推進“互聯網+TV”合作項目的落地;實施電視商城、多屏互動、電視支付、電視和網上營業廳等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的優化升級。
2. 推進廣電業務平臺與政府政務信息平臺,以及交通、醫療、教育等行業信息服務平臺的對接,實施智慧社區 (鄉村)項目,普及公共文化服務。運用電視互動平臺作為政府信息數據的服務窗口,提供更為豐富的應用服務。通過有線電視網、互聯網、物聯網,連接電視互動平臺、家庭智能網關、智能硬件及服務機構,探索提供視頻采集監控、健康醫療、智能控制、教育培訓、動漫游戲等的應用服務。實現政府、行業、社區 (鄉村)與家庭之間的互聯互通,為智慧城市、智慧社區 (鄉村)提供有力支撐。
3. 加快有線網絡數字化、雙向化改造和下一代廣播電視網項目建設步伐。建設大數據平臺和云計算平臺,推出4K 超高清電視頻道,提高廣電網絡對三網融合、新興業務的承載能力。到2020年,實現全網數字化,具備高速寬帶接入能力,全省電視用戶數字化率達100%,互動用戶達到數字電視用戶60%以上。
(五)“互聯網+動漫游戲與軟件設計”。推動我省動漫游戲、軟件設計業發展,形成福州、廈門、泉州等產業集聚區,提升在全國的影響力和市場地位。
1. 實施動漫精品生產工程。支持動漫原創精品,培育10個以上 “福建智造”的國家級動漫品牌。推動傳統漫畫傳媒通過三維呈像、視聽交互等技術升級漫畫數字閱讀,打造一批穩定訂閱量和活躍用戶數較高的數字出版物。支持制作適應移動互聯網和 “微時代”特點、消費場景和習慣的動畫劇,鼓勵創作互動、劇情眾籌、即編即播、受眾數據導向式制作等生產方式創新。實施動畫電影精品工程,打造1至5部票房過億元的動畫電影,使福建元素成為網絡傳播熱度高、社會口碑好和市場認可的動漫名片。
2. 推動游戲產業創新發展。積極發展端游、手游、頁游等基于互聯網絡,特別是移動互聯網平臺運營的游戲,培育6至10家年收入超過10億元的網游企業。推動游戲軟硬件研發升級,支持新一代3D虛擬技術引擎研發及應用,支持 VR (虛擬現實)游戲體驗及智能穿戴設備研發。鼓勵網龍、天盟、飛魚科技、哥們網、翔通等重點游戲企業積極開拓境內外游戲市場。
3. 加快動漫游戲產業平臺建設。支持原創作品通過咪咕動漫、愛動漫、優酷、愛奇藝、騰訊游戲等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平臺播映,開拓動漫游戲產品線上播出和運營渠道。推動福州、廈門、泉州、漳州等地建設動漫產權交易平臺,建立動漫創作、發行、授權、交易體系,培育1至2個銷售值超過100億元的動漫游戲全產業鏈基地和平臺運營企業;以交易平臺建設為基礎大力發展動漫游戲品牌授權經濟,培育一批估值5000萬元以上的全產業鏈品牌。強化動漫游戲技術支撐和孵化平臺建設,培育一批省級以上動漫游戲研發創作中心、動漫游戲公共服務平臺。
4. 積極促進文化服務軟件業發展。抓住大數據、云計算、社交網絡和移動電子商務等產業焦點,建立技術支撐平臺、應用服務平臺、市場拓展平臺和產業化促進平臺在內的移動互聯網產業化支撐體系,為移動互聯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提供從產品研發、成果轉化、市場拓展到項目融資等環節的全程服務與支持。基于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推動互聯網智能文檔、智慧家庭、智慧旅游、智能家裝、創意設計服務、辦公云服務、社交分享、視聽娛樂,以及基于地理信息的移動位置服務等市場容量大、用戶基礎好等熱門領域應用軟件設計和商業化應用。支持福昕軟件、博瑞網絡、美圖網等一批行業領軍企業做大做強,參與行業技術標準制訂,開拓國際市場。
(六)“互聯網+工藝美術”。促進我省傳統文化產業轉型升級,利用互聯網技術,打造 O2O 平臺,促進網上展覽展示和交易,提升我省工藝美術業的數字化水平。
1. 提升產品生產創作數字化水平。支持數字建模與合成、成品數字虛擬、模型3D直打等創作輔助技術運用項目、教學項目,在壽山石雕、根雕、漆畫 (藝)等領域以10個國家級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為試點組織新技術攻關和對接。支持建窯建盞、德化陶瓷、惠安石雕、安溪藤鐵、莆田珠寶、永安竹藝、寧德銀飾等領域,研發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擴大生產規模。推動傳統優勢文化產品,依托互聯網通過個性訂制、創意眾籌等方式進行需求導向的生產。
2. 豐富產品展示與呈現形式。推動動漫制作企業與名家大師開展合作,利用3D動畫技術動態呈現我省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國畫、油畫、絲綢畫等視覺作品;支持中國(莆田)海峽工藝品博覽會等重點展會辦好官網、微博微信公眾號;推動專業展會中應用3D影像處理、360度全息投影和交互技術,虛擬呈現大型工藝美術作品和工藝制作流程,提高展陳體驗水平。
3. 促進互聯網網上交易。推動海峽文交所、福州壽山石交易所等文化藝術中介機構建立工藝美術產品網拍平臺、微拍平臺,開展工藝品零售、藝術品拍賣 O2O 業務,圍繞藝術品評估、鑒定開辟 “專家鑒寶”網絡平臺。探索建立藝術品擔保 P2P融資平臺,開展海外流失文物眾籌回購、巡展、拍賣、分紅等業務。通過社交網絡打造和發展一批具有較高藝術品位和市場價值的知名 “微商”。支持陶瓷、珠寶、紅木、古典家具、銀飾制品等品牌企業通過淘寶、天貓、京東、融 E購、阿里巴巴等主流電子商務平臺拓展銷售渠道,培育一批自營垂直電商平臺。
(七)“互聯網+演藝娛樂”。拓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演藝模式,打造 O2O 演藝娛樂平臺,形成覆蓋藝人經紀、演出策劃、演出制作、演出經紀、劇場運營、票務銷售和觀眾服務的全產業鏈。
1. 推動國有文藝院團利用互聯網平臺盤活各類經典劇目、精品藝術作品等演藝存量資源,將演藝資源與藝術教育、大數據分析、電子商務深度融合,建設舞臺藝術視頻播放平臺,開發在線藝術教育平臺。
2. 整合演藝娛樂票務資源,依托大數據應用技術,推動建設以消費者為中心的全省統一互聯網演藝票務營銷平臺。
(八)“互聯網+會展廣告”。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互聯網技術,推動傳統廣告會展企業整體轉型升級,適應消費習慣轉變趨勢。
1. 支持傳統文化會展企業拓展信息集散、營銷、展品交易、會展管理和服務等互聯網會展功能。推動運用互聯網新技術,建設集展覽展示、信息采集發布、廣告宣傳、網絡銷售于一體的互聯網會展平臺。研發3D、4D 展館,推動東南網等發揮新聞網站優勢,開發網上文博會,線上宣傳推廣福建文化企業和產品。
2. 推動我省廣告企業提高運用互聯網技術、數字技術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媒體資源和客戶資源,鼓勵廣告企業將互聯網技術與廣告策劃、創意、制作發布、品牌服務等相結合,推動我省廣告業整體轉型。
(九)推動“傳統媒體+新興媒體”融合。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提高傳統媒體新技術的應用水平,打造新型主流媒體,創新內容生產和信息服務,促進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
1. 充分利用互聯網+新技術。推動傳統媒體運用數字福建云計算中心、超級計算中心和視頻能力公共服務平臺等資源,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以及其他高新技術打造擁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的新型媒體集團。支持福建日報社 (報業集團)、福建廣播影視集團、福建廣電網絡集團利用互聯網+新技術推進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
2. 優化數字采編播流程。推動傳統媒體改造組織架構,建立信息采集匯總、集中策劃指揮、統一編輯把關、多元多媒傳播的流程,逐步形成順暢高效、全媒體一體化的運行機制。支持福建日報社 (報業集團)、福建廣播影視集團、福建廣電網絡集團全媒體采編播流程再造。
3. 構建新興數字傳播平臺。推進傳統媒體建立基于互聯網信息技術和平臺的全媒體傳播平臺。支持福建日報社 (報業集團)各報刊客戶端、手機報、微博微信群為移動發布平臺的新媒體矩陣建設。福建廣播影視集團推進IPTV 集成播控平臺建設及福建網絡廣播電視臺建設,福建廣電網絡集團推進高清互動云平臺建設。
(十)“互聯網+文創園區”。支持各地市新建文創園區把握互聯網發展趨勢,運用互聯網+的思維,做好產業發展規劃和企業招商。對我省認定的81家文化產業園區,支持利用互聯網技術和平臺,提升信息基礎設施,打造數字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互聯網技術和平臺支撐的眾創空間。
1. 新建設的文創園區,要根據互聯網文創企業的特點和需求,做好園區產業規劃和功能分區,吸引更多的骨干龍頭互聯網文創企業,延伸中下游產業鏈,打造互聯網+文創產業鏈條,形成互聯網文創企業的集聚區。
2. 已建成的文創園區,要利用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完善互聯網信息基礎設施,為園區互聯網文創企業的產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要充分利用新興互聯網技術打造投融資服務平臺、產權交易平臺、物流配送平臺、O2O 線上線下宣傳展示銷售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平臺,打造互聯網文創產業眾創空間,吸引臺灣以及海內外互聯網文創機構入駐,推進互聯網+文創產業發展。支持福州軟件園產業基地的互聯網+動漫游戲創客空間、廈門一品威客網絡科技公司的海峽兩岸云創平臺、惠普聚賢國際數字媒體產業基地的數字渲染云服務平臺建設。
(十一)“互聯網+文化電商”。充分利用中國 (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和平潭海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先試先行政策優勢,充分發揮互聯網+文化電商對互聯網+文化產業產業發展的支持作用,鼓勵建設國有文化集團、中小企業建設自主文化電商平臺,支持建立跨境文化電商平臺,創新網絡產品營銷模式。
1. 文化電商平臺建設。利用福州、平潭電子商務園區、快遞物流園區和電子商務創業育成中心等載體建設,推動國有文化集團、中小文化企業利用第三方電商平臺和自建電商平臺,鼓勵福建日報社 (集團)利用報紙發行隊伍和物流體系,建立文化電商平臺;支持海峽文交所打造藝術品電子交易平臺。福建新華書店發行集團建立新華書店 O2O 平臺,實現線上文化商品交易和線下文化體驗。支持福建廣播影視集團、福建廣電網絡集團建立全省農副產品交易平臺和電視商城、福建日報社 (集團)海峽網全省名優農品館的建設,逐步拓展文化商品交易,打造電子文化商務平臺。支持海都公眾服務公司拓展養老服務、政務服務、社區服務、金融服務,加快升級建設 U 我公眾服務平臺,實施千城擴張戰略,打造具有全國品牌影響力的生活服務電子商務平臺。支持葫蘆弟弟電子商務公司等中小企業自建文化電商平臺,豐富線上銷售產品,建立線下體驗空間。
2. 拓展文化電商跨境合作。引進國內外知名文化電商,建立海外跨境電商平臺,拓展海外互聯網+文創產業合作。加快培育跨境文化電商龍頭企業,支持福建廣播影視集團在平潭自貿區開發建設 “全媒體跨境免稅電子商務平臺”項目,打造集電視購物、互聯網購物、移動商城、平潭線下實體店等為一體的跨媒介、全媒體的海峽兩岸全媒體電子商務平臺。推動福建日報社 (集團)福建自貿區新聞網跨境海淘電商平臺建設。支持福州、平潭兩岸電子商務創業、創客育成中心,發展文化電商業務。
三、推進機制
(一)組織保障。成立協調小組,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建立健全上下聯動、部門協調的工作推進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加強督促落實。建立互聯網文化產業專家咨詢委員會,開展互聯網文化產業專家咨詢活動,為我省互聯網+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技術支撐。充分利用我省高校、研究機構技術研發優勢,建立政產學研創新平臺。推動互聯網+文化產業關鍵技術的認定,對采用關鍵技術的項目予以支持。充分利用數字福建網絡體系、基礎平臺、安全措施等資源,強化支撐互聯網+文化行動,提供文化企業數字化應用水平。充分利用福州、廈門國家文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設,促進我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
(三)基礎工作。建立互聯網+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加強互聯網+文化產業的統計工作。開展互聯網+文化產業調研工作,了解掌握福建互聯網+文化企業基本情況和產業發展現狀態勢,選定50家骨干和重點企業跟蹤服務和項目支持。在全省范圍加大互聯網+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四)政策支持。加大省、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扶持力度。鼓勵福建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福建海峽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福建省互聯網經濟投資基金加大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的投資力度。充分利用我省人才優惠政策,加大互聯網+文化產業人才引進力度。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開發互聯網+文化產業,加強數字文化產品開發。加大對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產品推廣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強數字知識產權的保護。
(五)項目帶動。策劃實施一批 “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重點實施,穩步推進,有效落地,促進互聯網+文化產業發展。
(六)對臺對外合作。加強閩臺文創產業人才、技術的合作,推動臺灣互聯網+文創項目落地。發揮創客創業空間平臺作用,深化閩臺小微文化機構孵化水平。加強海峽兩岸文創和新媒體領域的交流合作。加大臺港澳地區成熟的互聯網+文化產業發展模式和項目引進力度。加強海外企業并購,拓展歐美地區數字內容產業合作。
來源: 責任編輯:林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