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市、區)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經信局)、財政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科經局、財政局:
為發揮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引領作用,發展大師經濟,促進工藝美術產業轉型升級,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關于加強工藝美術大師服務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泉政辦〔2013〕195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工藝制品產業轉型升級路線圖的通知》(泉政辦〔2016〕32號),現就2017年度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以下簡稱“大師工作室”)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師工作室的主要功能
1.做好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傳承,積極開展創意設計和研發創新。
2.開展大師帶徒,做好技藝傳承,搶救保護瀕危藝種。
3.積極開展對外文化、藝術、技術和信息的交流與合作。
4.作為大中專院校實習實踐基地,積極開展校企合作。
5.匯集工藝美術專業人才,組建創作團隊,發揮大師示范帶頭作用,促進工藝美術產業轉型升級。
二、大師工作室的申報要求
(一)申報對象
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泉州市工藝美術大師個人創作及帶徒傳藝場所。
(二)申報條件
1.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建立健全大師工作室工作制度;
3.有相對獨立、固定的工作室場所,配備基本的創作設施和設備,能夠滿足創作、展示、交流、授藝的需要;
4. 積極開展大師帶徒活動,成效明顯;
5.重視創作創新,積極參加行業活動,加強校企合作交流,發揮大師示范引領作用。
(三)申報材料
1.《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申報表》;
2.工藝美術大師的身份證、榮譽稱號、2014年以來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3.帶徒協議書及徒弟的身份證、業績、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個人創作室、帶徒傳藝場所、作品展示交流場所及主要設施設備、主要成果或代表性作品的照片或資料;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大師工作室的申報認定程序
(一)由工藝美術大師提出申請,經縣(市、區)工藝美術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查后按分配名額進行擇優推薦,聯合上報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以下簡稱“市城工聯”)、市財政局。已被命名授牌的工藝美術大師不再重復申報。
(二)市城工聯、市財政局組織進行實地考評、評審(評分細則另行制訂),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提出擬命名大師工作室初步名單,并在泉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城工聯和財政局予以認定、公布,并授予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牌匾。
四、經費補助
被認定并授牌的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給予1萬元的經費補助,并優先予以落實帶徒補貼。
根據《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泉委辦發〔2017〕7號)關于“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政府補貼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的規定,失信被執行人不得申報本補助資金。
五、管理考評
大師工作室應建立工作臺帳制度,如實反映開展活動和取得業績情況,健全各種檔案資料。各縣(市、區)工藝美術主管部門對大師工作室實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
六、其他事項
請各縣(市、區)工藝美術主管部門認真做好宣傳發動、組織申報和擇優推薦工作,并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于7月10日前報送市城工聯合作指導科。聯系人:林藝芬、李珊珊,電話:28060029、28060066,郵箱:qz28060029@163.com,地址:泉州市東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A幢479,郵編:362000。
泉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泉州市財政局
來源:泉州文化產業網 責任編輯:林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