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組織實施“十大行動”,大力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福建省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從2017年起,每年整理一批文物典籍、提升一批文化遺產、建設一批教育基地、創作一批文化精品、辦好一批主題活動、打造一批傳播平臺、推出一批研究成果。經過3至5年努力,推動優秀傳統文化研究闡發、教育普及、保護傳承、創新發展、傳播交流體系初步形成,文化品牌戰略成效日益顯現,“化民成俗”取得積極進展。到2025年,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體系基本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福建風格的文化產品更加豐富、文化品牌更加響亮,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顯著增強,文化軟實力和影響力顯著提升。
根據《實施方案》,我省將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理念、傳統美德、人文精神為主要內容,結合福建實際,精心組織實施中華民族精神傳承發展行動、紅色文化傳承發展行動、朱子文化傳承發展行動、海洋文化傳承發展行動、區域特色文化傳承發展行動、傳統戲曲傳承發展行動、民間民俗文化傳承發展行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街名村保護建設行動、對臺對外文化交流行動、歷史文化遺存保護和研究闡釋行動等“十大行動”,形成以研究梳理為基礎,以融入國民教育、融入道德建設、融入文化創造、融入生產生活為支撐的工作布局,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作在省內有實效、系統有亮點、全國有影響。
福建文化以多元、深厚、交融的鮮明特征而著稱,已經成為福建的獨特標識和八閩兒女的精神命脈。我省將通過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努力把福建建成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的重要基地,不斷增強優秀傳統文化的生命力和影響力,為“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撐。
來源:泉州晚報 責任編輯:林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