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主體須在4月21日下班前完成材料報送
核心提示
記者從市商務部門獲悉,2017年首批泉州市本級促進電子商務專項資金現已開始申報。泉州市將對電子商務龍頭企業、電商集聚發展、跨境電子商務、農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應用創新、電子商務服務業等六大類項目專項予以支持。申報主體須在2017年4月21日下班前完成材料報送。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年度、同一企業只能申報本指南中的一個項目;同時,相關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若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能享受本政策支持。
電子商務龍頭企業項目
對于傳統品牌線上轉型項目,須符合三個申報條件:一是省級(含省級)以上著名品牌、馳名商標、老字號、“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以及傳統商貿流通等企業,利用自營電子商務平臺或第三方平臺銷售產品;二是2016年各平臺網上銷售總額(含分銷)超過1億元(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結算金額),若是農產品銷售,2016年網絡零售年銷售額達3000萬元或網絡批發年銷售額達5000萬元(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結算金額);三是2016年網上銷售總額達5000萬元(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結算金額)。
對于網絡零售品牌項目,申報條件包括:擁有網絡零售平臺品牌或網絡零售商品品牌的企業;2016年各平臺網上銷售總額(含分銷)超過5000萬元(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結算金額);2016年該品牌網上銷售總額占企業全年總銷售額50%以上。
引進電子商務龍頭企業的項目,申報條件包括:新入駐的世界前100強或國內前50強電子商務企業;入駐企業在泉州地區注冊設立全國性/區域總部(獨立核算)且經營滿1年;全國性總部企業或區域性總部企業須符合相關文件規定條件;實際到位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
電商集聚區發展類項目
網商(虛擬)產業園分園區建設項目,申報條件為:經網商虛擬產業園建設管理指導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驗收通過的各縣(市、區、管委會)分園區。
專業市場電子商務應用升級項目,申報條件為:依托實體網店、貨源、配送等商業資源開展“線上市場”與“線下市場”良性互動的傳統專業市場(或大型商超零售商);入駐市場實體企業15家以上,入駐企業2016年網上銷售總額超過5000萬元(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結算金額)。
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園區)創建項目,申報條件為:符合本地城市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擁有明確的經營管理主體并已投入運營1年以上;區域內已有的電子商務企業及上下游相關企業相對集中,與地方優勢產業需求緊密結合,能夠對當地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產業結構調整、企業經營管理機制創新和現代市場流通體系建設起到明顯的推動作用;申報對象用于電子商務相關產業的總體辦公建筑面積應大于3萬平方米,入駐企業50戶以上,電商企業寬帶接入率達100%;基地(園區)內電子商務年交易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不少于2家;能對創業型企業孵化提供戰略咨詢、技術開發、人才培育、金融服務、市場開拓等配套支持,園區與入駐企業共同發展。
跨境電子商務項目
跨境電子商務配套分揀設備及監管設施項目,申報條件為:項目為海關和商務部門批復的跨境電商通關服務試點;試點項目的監管場所和監管設施已通過關檢部門驗收并正式投入使用;投資配套相關監管場所、分揀設備及監管設施。
跨境電子商務國際物流項目,申報條件為:2016年支付EMS、郵政小包、UPS等國際物流費用達200萬元以上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國際物流費用僅限于企業本身電商業務,不能用于提供第三方服務。
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儲項目,申報條件為:設立境外倉儲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2016年度自建或租賃(租賃期一年及以上)倉儲總面積達5000平方米以上。
農村電子商務項目
電商鄉(鎮)、村項目,申報條件為:申報項目的電商鄉(鎮)、村必須具有獨立的運營主體;區域范圍內分別有10家、2家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休閑農場和農產品電子商務等企業的鄉(鎮)、村;通過開設網站、網店、微店及在京東、淘寶等電商平臺上開展特色農產品網絡營銷,2016年線上銷售總額500萬元以上的鄉(鎮);或線上年銷售額100萬元以上的村;對當地就業具有較大促進作用,有專業培訓機構、物流企業等配套進駐。
電子商務應用創新項目
電子商務應用創新項目,申報條件為:運用電子商務手段進行的各類創新,包括但不僅限于面向企業、個人經營者或者消費者提供的遠程教育、旅游、文化、醫療、交通、娛樂、家政、養老等領域;項目在商業模式、企業管理、技術研發、推進應用等方面具有獨特的創新優勢,在國內同行業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對全市電子商務發展具有示范意義和推廣價值;2016年網上年交易額超過3000萬元(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結算金額)。
電子商務服務業項目
電子商務服務企業項目,申報條件為:為其他企業提供電商服務,包括電子商務平臺開發、物流服務、代運營、分銷應用、策劃設計、網絡推廣、拍攝、信用認證等服務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的企業除外);2016年度服務企業20家以上且年服務收入500萬元以上;企業擁有專業的人才隊伍,職工總數30人以上,其中從事電子商務服務、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50%以上。
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企業項目,申報條件為: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在我市設立全國性總部或獲得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牌照的本市企業;企業正常經營滿1年;2016年已為5家以上企業提供服務。
來源:泉州晚報 責任編輯:林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