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藝術基金是由國家設立,旨在繁榮藝術創作、打造和推廣原創精品力作、培養藝術創作人才、推進國家藝術事業健康發展的公益性基金。為在“十三五”時期進一步做好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實施監督、結項驗收和成果運用工作,更好地服務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戰略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文化部“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在文藝工作座談會和中國文聯十大、中國作協九大開幕式上的講話精神,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若干政策》,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堅持以中國精神為社會主義文藝的靈魂,聚焦中國夢的時代主題,生動反映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實踐,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文藝創作生產,關注現實,反映當下,體現時代精神,唱響愛國主義主旋律,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出更多無愧于時代、無愧于人民、無愧于歷史的精品力作,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領軍人物和高素質藝術人才,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藝術事業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樹立人民是歷史創造者的觀點,自覺以最廣大人民為服務對象和表現主體,創作生產更多人民喜聞樂見的優秀作品;建立經得起人民檢驗的評價標準。
(二)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支持基礎性、原創性、源頭性的藝術創作,保持藝術生產的精神高度和藝術厚度;重點支持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藝術創作,堅持社會效益優先,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社會價值和市場價值相統一。
(三)堅持把創作生產優秀作品作為文藝工作的中心環節。確立精品意識,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代表國家藝術形象的文藝精品,推動藝術創作從“高原”向“高峰”邁進;扶持藝術評論;發展網絡文藝,促進優秀作品多渠道傳輸、多平臺展示、多終端推送;推動優秀文藝作品“走出去”,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
(四)堅持出精品與出人才相結合。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為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的擁護者、踐行者,成為時代風氣的先行者、先倡者。
(五)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堅持按制度管理、按程序運行,建立科學、穩定、嚴密的工作流程;堅持專家評審和群眾評價相結合,充分發揚藝術民主;推進信息公開,形成藝術基金工作報告公開體系;健全監督機制,強化第三方監督和第三方績效評估,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資助目標
(一)資助規模
“十三五”期間,堅持“突出導向、控制數量、提高質量、加強管理”的工作思路,推動藝術事業繁榮發展,出精品、出人才、出“高峰”。
“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對藝術基金的投入為25億元。
“十三五”期間,立項資助項目總數量控制在4000項左右,每年資助800項左右。
(二)資助方向
1.中國夢主題創作。重點資助生動反映改革開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前景,反映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著力書寫人們尋夢理想和追夢奮斗的藝術項目。
2.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作。重點資助展現黨史國史軍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藝術項目;重點資助從社會生活、當代人物中挖掘題材,彰顯信仰之美、崇高之美的藝術項目;重點資助向青少年傳播向上向善價值觀、生動有趣、富于藝術魅力的藝術項目。
3.愛國主義主旋律創作。重點資助正確反映中華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中國人民近代以來斗爭史、中國共產黨奮斗史、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史、當代中國改革開放史,生動體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反映各族人民維護祖國統一、海外兒女心向祖國心路歷程的藝術項目。
4.現實題材創作。重點資助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強軍夢”“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扶貧攻堅”“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等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戰略為主題、題材的藝術項目;重點資助以億萬人民在改革和建設中辛勤勞動、追求美好生活為題材,關注現實,反映當下,體現時代精神的藝術項目。
5.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作。重點資助深植于民族民間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土壤,發掘利用文化文物單位館藏文化資源,體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藝術項目。
6.對外傳播中華優秀文化和價值理念創作。重點資助圍繞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樹立好“中國形象”策劃開展的藝術項目。
7.重大紀念活動創作。重點資助圍繞新中國成立70周年、建黨100周年、建軍90周年、抗戰勝利75周年、紅軍長征勝利85周年、改革開放40周年、香港回歸20周年、澳門回歸20周年以及第24屆冬奧會等重大活動策劃開展的藝術項目。重點資助“歡樂春節”等品牌的海外傳播交流推廣項目。
四、資助計劃
(一)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
本項目資助具有較高審美價值、藝術品位和藝術個性,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舞臺藝術作品創作。
“十三五”期間,計劃資助舞臺藝術創作項目1100項左右。其中,大型舞臺劇和作品新創作項目500項左右,每年100項左右;小型劇 (節)目和作品創作項目500項左右,每年100項左右。大型舞臺劇和作品滾動資助項目75項左右,每年15項左右。
舞臺藝術創作項目在主題、題材、體裁、內容上的資助重點包括:
1.中國夢主題創作;
2.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作;
3.愛國主義主旋律創作;
4.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作;
5.現實題材創作;
6.重大紀念活動創作;
7.戲曲、曲藝、民族歌劇、雜技等藝術創作;
8.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結合當地的歷史文化資源、紅色文化資源、區域文化資源、特色藝術資源的藝術創作。
專欄1:出精品,攀高峰
“十三五”期間遴選出75項左右大型舞臺劇和作品滾動資助項目,進行打磨提升、重點培育、咨詢輔導、組織展演,促進優秀藝術作品傳播推廣。
(二)美術創作資助項目
本項目資助具有豐厚文化內涵,較高藝術品位的美術精品創作。包括:中國畫、油畫、版畫、雕塑、水彩(粉)畫、漆畫等。
“十三五”期間,計劃資助美術創作項目500項左右,每年100項左右。
美術創作項目在主題、題材、體裁、內容上的資助重點包括:
1.中國夢主題創作;
2.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作;
3.愛國主義主旋律創作;
4.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作;
5.現實題材創作;
6.重大紀念活動創作。
(三)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
本項目資助優秀藝術作品的傳播交流推廣活動。包括:舞臺藝術、美術、書法、攝影、藝術設計、工藝美術和網絡文藝作品的展演、展覽等傳播交流推廣活動。
“十三五”期間,計劃資助傳播交流推廣項目750項左右,每年150項左右。
傳播交流推廣項目在主題、題材、內容、區域和時間節點上的資助重點包括:
1.中國夢主題內容的項目;
2.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內容的項目;
3.唱響愛國主義主旋律主題內容的項目;
4.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主題內容的項目;
5.講好“中國故事”主題內容的“走出去”項目及體現文明互鑒的項目;
6.圍繞“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泛珠三角”“環渤海”“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等國家戰略實施策劃開展的項目;
7.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為區域空間策劃開展的項目;
8.以歷史文化、紅色文化、區域文化、特色藝術的流布空間策劃開展的項目;
9.圍繞相同相近的藝術門類或文緣、地緣、人緣相通相連的受眾空間策劃開展的項目;
10.為配合重大紀念活動的時間節點策劃開展的項目;
11.基于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資源的項目;
12.促進文化創意設計開發開展的項目。
專欄2:講好中國故事,展現中國精神
在國(境)內,資助開展一批圍繞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戰略為主題和實施線路的傳播交流推廣項目;資助開展一批“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傳播交流推廣項目。
在國(境)外,資助開展一批配合外交大局,根據國家雙邊多邊文化協定、公約和執行計劃確定的“文化年”等品牌活動;資助開展一批圍繞“一帶一路”戰略等策劃的傳播交流推廣項目;資助開展一批沿邊省區面向周邊國家和地區開展的傳播交流推廣項目。
(四)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
本項目資助滿足藝術事業當前和長遠發展需求的藝術人才培養項目。包括:舞臺藝術、美術、書法、攝影、藝術設計、工藝美術和網絡文藝等領域的藝術專業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理論評論人才培養項目。培養方式包括課堂教學、交流采風、藝術創作實踐和經營管理實踐實訓等。
“十三五”期間,計劃資助藝術人才培養項目750項左右,每年150項左右。
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的資助重點包括:
1.戲曲表演人才培養、民族歌劇創作人才培養、經典保留劇目青年表演人才培養、民族地區和特色藝術創作人才培養、雜技表演人才培養項目;
2.文化創意產品設計人才、動漫創作人才培養項目;
3.藝術科技人才培養項目;
4.網絡文藝創作人才培養項目;
5.群眾文藝人才培養項目;
6.復合型經營管理人才和理論評論人才培養項目;
7.與境外藝術單位、機構合作開展的項目。
專欄3:培養戲曲人才,支持傳承發展
資助一批人民喜聞樂見,久演不衰的經典保留劇目青年表演人才培養項目,舉辦經典保留劇目青年演員匯演,集中展示項目成果。
(五)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
本項目資助40周歲以下青年藝術人才的創作活動。包括:戲劇、曲藝編劇,音樂作曲,舞蹈、舞劇編導,美術,書法,攝影,工藝美術,藝術設計和舞臺藝術表演等。
“十三五”期間,計劃資助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1000項左右,每年200項左右。
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在主題、題材、體裁、內容上的資助重點包括:
1.中國夢主題創作;
2.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作;
3.愛國主義主旋律創作;
4.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作;
5.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創作;
6.戲曲、曲藝、民族歌劇的表演和創作;
7.文化創意產品設計開發創作;
8.網絡文藝創作。
專欄4:推出創作新人,培育后備人才
在美術領域,對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實施滾動資助,對優秀作品集結出版、組織巡展。
在舞臺藝術領域,對青年表演人才的專場演出進行資助。
搭建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資助成果的推介、交易、孵化平臺。
五、保障措施
加強文化部、財政部對國家藝術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工作原則,尊重藝術規律和基金制管理規律,堅持質量第一,樹立制度為本、制度先行,按制度管理、按程序運行的理念,不斷完善促進藝術基金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為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提供有力保證。
完善地方工作體系。推動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明確負責藝術基金工作的責任部門,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省級藝術基金。
完善管理制度體系。制定國家藝術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管理辦法、成果運用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修訂現行制度文件,提高規范化水平。強化申報評審和實施監督等項目管理工作流程。
積極開展捐贈工作。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積極開展接受社會捐贈工作,加強資助項目預算執行和審計管理。
完善信息支撐體系。建設“國家藝術基金數據中心”,提高網報、網評、網監、網宣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探索藝術基金大數據應用。
完善監督體系。避免“重立項、輕實施”的流弊,圍繞基金制管理、項目化運作,建立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專業社會組織分級、分類負責的監督體系,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實施主體采取限報、停報等措施,建立“黑名單”制度。
完善綜合評價體系。擴充藝術基金專家庫,適當吸收部分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欣賞水平的社會人士;制定資助項目實施績效考核辦法、專家評審結果偏離值測評辦法、社會評價分析辦法,形成科學的評價標準。
完善交流合作機制。發揮藝術基金的特殊優勢,增進與國(境)外同類基金的交流,擴大國際合作范圍,推動資助成果“走出去”。
完善日常工作體系。加強藝術基金自身建設,提高理事會、專家委員會和管理中心的專業化、科學化水平;加強管理中心隊伍建設,完善激勵機制和保障體系,提升人員素質和工作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明工作紀律,形成拒腐防變機制,保證藝術基金“陽光運行”。
來源:中國文化報 責任編輯:林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