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6850萬元,用于支持全省文化產業發展。一是扶持省屬文化集團,支持重點文化產業項目,打造全國或區域性文化產品與服務品牌。二是支持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推進文化產業投資主體和投資渠道多元化。三是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利用,支持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對具有市場前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實施生產性保護,以及圍繞其的影視、出版、舞臺劇創作等。四是支持文化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與科技、金融、創意相融合。五是支持文化企業擴大對外文化貿易、在境外參展和投資以及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平臺。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劉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