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強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動力
(九)培育和促進文化消費。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統籌考慮群眾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樣化文化需求,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向優質服務轉變,實現標準化和個性化服務的有機統一。廣泛開展公益性文化藝術活動,培養健康向上的文藝愛好,擴大和提升文化消費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文化機構挖掘特色資源,加強文化創意產品研發,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內容。完善公益性演出補貼制度,通過票價補貼、劇場運營補貼等方式,支持藝術表演團體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勵在商業演出和電影放映中安排低價場次或門票,鼓勵出版適應群眾購買能力的圖書報刊,鼓勵網絡文化運營商開發更多低收費業務,推動經營性文化設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場所和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場所等向公眾提供優惠或免費的公益性文化服務。積極發展與公共文化服務相關聯的教育培訓、體育健身、演藝會展、旅游休閑等產業,引導和支持各類文化企業開發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的文化消費需求。
(十)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進一步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審批項目,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公共文化領域。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機制。出臺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性意見和目錄,將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投資或捐助設施設備、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產品和服務等方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社會捐贈管理制度。鼓勵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學校的各類文體設施向社會免費或優惠開放。創新公共文化設施管理模式,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開展公共文化設施社會化運營試點,通過委托或招投標等方式吸引有實力的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公共文化設施的運營。
(十一)培育和規范文化類社會組織。加強對文化類行業協會、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的引導、扶持和管理,促進規范有序發展。制定完善關于文化類社會組織的規章,明確功能定位。鼓勵各類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成立行業協會,發揮其在行業自律、行業管理、行業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文化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將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引導文化類社會組織依法依規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加大政府向文化類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力度。加強政府管理和社會監督,嚴格執行社會組織年檢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開展運營績效評估和社會信用評估,實現依法管理、依法運營。
(十二)大力推進文化志愿服務。大力弘揚志愿服務精神,堅持志愿服務與政府服務、市場服務相銜接,奉獻社會與自我發展相統一,社會倡導和自愿參與相結合,構建參與廣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機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務體系。創新服務內容、工作方式和活動載體,探索具有地方或行業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務模式。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冊招募、服務記錄、管理評價和激勵保障機制。動員組織專家學者、藝術家、優秀運動員等社會知名人士參加志愿服務,提高社會影響力。要建立“結對子、種文化”工作機制,推動專業藝術院團、體育運動隊和藝術體育院校等到基層教、學、幫、帶,建立志愿服務下基層制度。加強對文化志愿隊伍的培訓,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務意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四、加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
(十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的保障機制。深入推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免費開放工作,逐步將民族博物館、行業博物館納入免費開放范圍。推動科技館、工人文化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免費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建立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機制,及時準確了解和掌握群眾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務提供目錄,開展“菜單式”、“訂單式”服務。加強公共文化服務品牌建設,推動形成具有鮮明特色和社會影響力的服務項目。加大對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域公共文化資源的整合力度。以行業聯盟等形式,開展館際合作,推進公共文化機構互聯互通,開展文化服務“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講巡演等服務,實現區域文化共建共享。加強基層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服務能力建設。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雙向互動功能,為各級政府部門便民服務提供窗口和平臺。
(十四)豐富優秀公共文化產品供給。進一步發揮國家級評獎和藝術、出版等基金的引導帶動作用,創作生產更多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反映中國人審美追求,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的優秀文化產品。建立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和發展體系。加強戲曲等優秀文化藝術的普及推廣工作。開展優秀文化遺產、高雅藝術進校園、進社區,推進送戲、送書、送電影下鄉等項目和優秀出版物推薦活動。提高網絡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促進優秀傳統文化瑰寶和當代文化精品網絡傳播。推動少數民族地區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在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同時,開辦少數民族語言的頻率頻道,提高少數民族語言節目譯制、制作、播映和傳輸覆蓋能力;繼續實施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加強少數民族文字及雙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和少數民族語言文藝作品的創作;推進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網站建設。加強知識產權審核和版權保護,防止侵權或盜版產品進入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體系。大力發展公益廣告,有效推廣公益慈善理念。
(十五)活躍群眾文化生活。深入開展全民閱讀活動,推動全民閱讀進家庭、進社區、進校園、進農村、進企業、進機關。積極開展全民藝術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實施基層特色文化品牌建設項目,以富有時代感的內容形式,吸引更多群眾參與文化活動。引導廣場文化活動健康、規范、有序開展。推進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建設。以“我們的節日”為主題,組織開展群眾性節日民俗活動;傳承和發展民族民間傳統體育,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性體育活動。鼓勵群眾自辦文化,支持成立各類群眾文化團隊。通過組織示范性展演等形式,為民間文化隊伍提供展示交流的平臺。推進紅色文化、社區文化、鄉土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軍旅文化、家庭文化建設,培育積極健康、多姿多彩的社會文化形態。促進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地區群眾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加強群眾性文化活動的國際交流,支持群眾文化走出去,形成多層次的對外文化交流格局。
五、推進公共文化服務與科技融合發展
(十六)加大文化科技創新力度。圍繞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大科技需求,發揮文化和科技相互促進的作用,結合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將公共文化科技創新納入科技發展專項規劃,深入實施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務領域科技標準規范。開展文化專用裝備、軟件、系統的研發應用,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創新手段、提高效能。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實施一批公共文化服務科技創新應用示范項目;支持公共文化機構、科研院所、高科技企業合作開展各類關鍵技術研究。依托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示范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和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開展公共文化服務與科技融合示范工作。
(十七)加快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建設。結合“寬帶中國”、“智慧城市”等國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設,加快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數字化建設。統籌實施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數字圖書館博物館建設、直播衛星廣播電視公共服務、農村數字電影放映、數字農家書屋、城鄉電子閱報屏建設等項目,構建標準統一、互聯互通的公共數字文化服務網絡,在基層實現共建共享。提高資源供給能力,科學規劃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建設,建設分布式資源庫群,鼓勵各地整合中華優秀文化資源,開發特色數字文化產品。支持數字版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實現公共數字文化資源有效保護。加強公共文化大數據采集、存儲和分析處理。加快推進數字文化資源在智能社區中的應用,實現“一站式”服務。
(十八)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現代傳播能力。著眼于形成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稱的傳播能力,加快構建現代文化傳播體系,保障信息傳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靈活運用寬帶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廣播電視網、衛星網絡等手段,拓寬公共文化資源傳輸渠道。大力推進“三網融合”,促進高清電視、互動電視、交互式網絡電視(IPTV)、手機電視等新業務發展,推廣數字智能終端、移動終端等新型載體。推進數字出版,構建數字出版物傳播平臺。加強廣播電視臺、發射臺(站)、監測臺(站)建設,繼續實施廣播電視高山無線發射臺站建設工程。積極推進有線電視網絡建設和數字化雙向化改造,加快推進直播衛星和地面數字電視覆蓋建設,努力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實施國家和地方應急廣播工程,完善應急廣播覆蓋網絡,打造基層政務信息發布、政策宣講和災害預警應急指揮平臺。
六、創新公共文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十九)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立足當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實際,完善黨委領導、政府管理、部門協同、權責明確、統籌推進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制度。以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組為平臺,由文化部門牽頭,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和資源優勢,在規劃編制、政策銜接、標準制定和實施等方面加強統籌、整體設計、協調推進。各地要根據實際,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推進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發揮基層黨委和政府作用,建立統一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加強各類重大文化項目的統籌實施,探索整合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資源的方式和途徑,實現共建共享,提升綜合效益。
(二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力度。按照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和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理順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之間的關系,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形式。進一步落實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強化公共服務功能,增強發展活力,發揮公共文化服務骨干作用。全面推進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會保障、經費保障制度改革。創新運行機制,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等組建理事會,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群眾參與管理,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完善年度報告和信息披露、公眾監督等基本制度,加強規范管理。加強和改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二十一)創新基層公共文化管理機制。發揮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作用,推動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參與式管理,推廣居民、村民評議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健全民意表達和監督機制,引導城市社區居民和村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項目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維護群眾的文化選擇權、參與權和自主權。調動駐村(社區)單位、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多方面力量,統籌資源,共同參與基層文化的管理和服務,形成多元聯動格局。扎實推進社區文化志愿服務。推進將公共文化服務納入基層社區服務網格進行管理,培育城鄉社區互助文化,營造社區和諧環境。
來源:中國文化報 責任編輯:吳恒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