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馮雙白先生在《中國文化報》撰文呼吁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要加強文化支撐,這的確是一個應該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新型城鎮化作為一種國家戰略被提出來以后,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但這些關注更多的是從經濟發展、土地利用、人口轉移等角度出發,缺少文化視角。
民俗文化是鄉村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構建新時期鄉村文化的主力。而新型城鎮化主要針對的是農村地區,改變的是廣大農村的面貌,將會對鄉村文化產生較大的影響,因此,民俗文化絕對不能缺席新型城鎮化,必須尋找合適的路徑,參與到這一進程中去,才能真正維護民族文化的根脈,確保傳統文化綿延不斷。在筆者看來,我們應該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將民俗文化因素融入到新的城鎮化發展規劃中去。
首先,要培育民俗文化生長的土壤。按照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類別劃分,民俗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全國上下大力開展的非遺保護工作是民俗文化復興的一個契機。特別是在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進程中,保護民俗文化,令其進入非遺名錄僅僅是第一步。隨著自然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的改變,民俗文化也隨之發生了變遷,很多已經消亡。如何讓那些遺留下來的民俗文化自然而然地嵌入到新的生活空間中去,凸顯其在民眾生活中的角色功能,培育出新的適宜民俗文化生長的土壤就顯得尤為重要。一直以來,非遺的宣傳展示有一個偏向,即熱衷于把保存相對完好的非遺項目作為一種文化成就或者博取眼球的賣點在城市里進行展示,要知道這些非遺項目的原生環境大多是鄉村,它的傳承與保護的主體既不是政府,也不是獵奇的市民,而是鄉村社會里的廣大民眾。因此,要培育民俗文化生長的新土壤,就需要改變以往在城市里宣傳和展示的做法,讓非遺項目走進鄉村,在廣大鄉村地區流動,特別是加強在項目屬地的宣傳和展示,增強當地民眾對于文化遺產的認同感、自豪感,提高他們的保護意識,形成有利于民俗文化保護、傳承的氛圍。
其次,激活傳統鄉村民俗活動的活力。很多鄉村有屬于自己的獨特的民俗活動,這些民俗活動構成了農民在農閑時節、傳統節日里的精神文化生活,例如唱大戲、辦廟會、祭祖等。由于最近30多年來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大量人口逃離了鄉村社會,以往的傳統民俗活動在外部因素沖擊和內部人員減少的影響下日益淡化,失去了活力。如今人們又發現,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鄉土社會里的人們對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逐漸增強,豐富的食物和繁多的電視節目并不能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轉而懷念傳統社會里的民俗文化生活,甚至開始著手重建鄉土傳統,包括對各種民俗活動的恢復。因此,政府在推動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應該清醒意識到并抓住人們對精神需求提出更高要求的時機,鼓勵、支持鄉村社會恢復各種民俗文化活動,按照鄉村社會的時間表,開展各種應時的民俗活動,激活沉睡已久的鄉村民俗文化的活力,讓民眾用自己熟悉的方式和喜愛的文化內容來滿足內心的需求,吸引青年一代參與到民俗文化活動中來。在構筑新的生活空間的同時,給民俗文化活動的開展留下足夠的文化空間。
第三,尊重鄉村社會傳統的精神生活方式。新型城鎮化與以往的城鎮化不同的是首先要實現人的城鎮化。而人的城鎮化并非僅僅以身體的居住空間得到滿足為目標,還要讓人們的心靈能夠安放下來,心有所居才是真正的安居。與西方社會普遍篤信宗教的精神生活表現形式不同,在中國的鄉村社會里,人們有一套屬于自己的獨特精神生活模式,其中以祭祖和拜神為主要形式。祭祖,以宗祠、祖墳為中介,與逝去的親人進行精神溝通,表達對逝者的思念,以求獲得祖先的庇佑;拜神,以各種廟宇、神像為中介,通過向神靈祭拜表達自己的訴求,獲得心靈的慰藉。這些傳統的精神生活方式一度被視為封建迷信而遭到打擊,但在改革開放以后陸續得到了恢復,特別是在東南沿海一帶,宗祠、祖墳往往成為海外華人尋根問祖的象征物,而廟宇道觀既是民俗文化的載體,又是地方民眾享受精神生活的文化空間。最近一些年來,內地不少地方也在陸續恢復這些傳統的精神生活方式,但往往游走在政策的邊緣,在夾縫中尋找生存的合理性,有時候還會面臨滅頂之災,比如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周口平墳事件。與此形成極大反差的是,在江浙一帶的城鎮里,宗祠、廟宇和現代化的高樓大廈并存,而這似乎并沒有影響他們的城鎮化水平。因此,在未來的城鎮化進程中,政府和社會應該充分尊重民眾傳統的精神生活方式,讓傳統精神生活與現代社會融合在一起,不要過于迷信高樓大廈的建設和現代化設施的擁有,讓人們能夠在日益城鎮化的空間中找到釋放心靈、緩解壓力、表達愿望的場所。
來源:中國文化報 責任編輯:林煜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