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30日在其官網公布了《國家藝術基金章程(試行)》,自5月1日起施行。
國家藝術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成立,為公益性基金,資金主要來自中央財政撥款,同時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文化部部長蔡武任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理事長。
根據章程規定,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是國家藝術基金的決策機構,受文化部、財政部領導和監督。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基金管理和組織實施。國家藝術基金專家委員會承擔咨詢、評審、監督等相關職責。
國家藝術基金面向社會,國有或民營,單位或個人,均可按申報條件申請基金資助。章程規定,國家藝術基金資助范圍包括藝術的創作生產、傳播交流推廣、征集收藏、人才培養等方面。資助方式分為三類:項目資助,即根據項目申報類別及評審情況予以相應資助;優秀獎勵,即對優秀作品、杰出人才進行表彰與獎勵;匹配資助,即為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支持藝術發展,對獲得其他社會資助的項目進行有限陪同資助。
依據章程,項目內容有違公序良俗、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有弄虛作假行為等,將被追回已撥經費,并取消項目承擔主體和相關人員三年以上申請和參與新資助項目的資格。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林煜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