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4〕15號,以下簡稱《通知》)。記者采訪了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請他就《通知》進行解讀。
該負責人表示,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啟動《通知》起草工作,文件修訂起草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重要精神,積極研究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政策需求。內容上,《通知》包括《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規定》兩個文件,主要涉及財政稅收、投資融資、資產管理、土地處置、收入分配、社會保障、人員安置、工商管理等多方面支持政策。
《通知》內容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保留和延續原有優惠政策,確保支持文化改革發展力度不減。對原有文件中給予轉制企業的財政支持、稅收減免、社保接續、人員分流安置等多方面優惠政策,全部予以保留。特別是保留了對轉制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這一核心政策,讓轉制規范到位的文化企業繼續享受優惠、輕裝上陣,實現早改革、多受益、快發展。
二是落實新任務新要求,調整和增加有關政策規定。明確提出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機構,實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強調國有文化企業要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負責人薪酬管理機制和職工工資形成機制,探索實行特殊管理股試點和股權激勵試點,支持中小文化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
三是增強針對性實效性,進一步提高政策含金量。財政方面明確企業不同類型人員的住房補貼資金解決渠道,強調擴大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加大對文化科技創新的支持,鼓勵政府購買文化服務,引導和促進文化消費等。稅收方面結合“營改增”將原有營業稅優惠調整為增值稅優惠,繼續對電影、動漫等給予扶持,將有線數字電視增值稅免稅政策重新明確再延長3年,新增對農村有線電視、城市電影放映等增值稅優惠政策。強調落實和完善有利于文化內容創意生產、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經營的稅收優惠政策。土地處置方面進一步明確劃撥土地轉增國有資本的具體程序,完善國有文化企業劃撥用地協議出讓等方式,鼓勵利用劃撥存量土地興辦文化產業。投融資方面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促進文化與金融對接,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鼓勵融資擔保,推動實現融資渠道多元化。社會保障方面進一步完善轉制企業離休人員的醫保政策,支持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將中央出版單位京外工作人員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工商管理方面允許投資人以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文化企業,取消非貨幣財產作價入股有關比例限制。
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期將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推動《通知》有關政策落到實處、發揮實效。一是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和研討培訓,進一步提高政策知曉度,推動各方面熟悉了解政策。二是加強細化落實,抓緊制定出臺實施細則,分解具體工作任務,推動有關政策盡快“落地”。三是加強跟蹤督查,及時掌握各地各部門動態,評估《通知》執行效果,分析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處理好同全局性經濟政策的銜接。下一步,將考慮適時出臺促進電影發展、振興地方戲曲、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等方面政策,進一步優化文化改革發展環境。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林煜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