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為規范我區創意產業(示范)單位的評選認定工作,推動我區創意產業跨越發展,根據《豐澤區加快發展創意產業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參照國家、省、市創意產業(示范)單位評選認定辦法等有關文件,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創意產業(示范)單位的申報受理、初審及推薦上報等工作。豐澤區創意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區發展改革局,以下簡稱“區創意辦”)負責創意產業單位復審、認定和監督等日常工作;并對創意產業各領域具有領軍地位、推動創意產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創意產業單位實行“示范單位”認定。
(三)豐澤區創意產業單位和示范單位原則上每年評選認定1次。
(四)豐澤區創意產業單位和示范單位稱號的有效期限為3年。
二、認定條件
(一)豐澤區創意產業單位,是指從事創意產業中的一種或多種創意服務和產品的研發及經營業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施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具體認定標準如下:
1.工商注冊地、稅務登記地在豐澤區行政轄區,近三年內無重大責任事故,守法經營的各類創意機構或基地(園區)的運營管理機構;
2.經營范圍為我區重點發展的軟件創意設計、工業設計創意、文化藝術創意設計、動漫游戲研發設計、咨詢策劃創意、時尚消費創意、建筑設計創意、廣告創意等領域;
3.企業按本辦法所列范圍內的創意服務及相關產品的收入總和不低于企業總收入的70%。
(二)豐澤區創意產業示范單位,是指具有較高技術水準、管理水平、市場開拓能力以及品牌影響力,在同行業中具有核心競爭能力,能夠發揮行業引領作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的單位。具體認定標準如下:
1.符合我區創意產業單位的認定;
2.在發展創意產業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在全區本行業中具有典型意義和示范性;
3.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有切實可行的中長期發展目標和規劃;
4.具有較強的內容或技術創新能力、較為豐富的文化積累和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或創意研發投入居于本區同行業領先地位;
5.具有一定的產業規模和產業特色,連續兩年企業年產值(或年營業總收入)和年納稅額等主要經濟指標位居全區同行業前列;
6.企業主要產品(作品)具有較強品牌影響力,在國內、省、市內獲得重要獎項或榮譽稱號;
7.除符合上述條件外,動漫游戲業的企業年產動畫分鐘數、旅游業的企業年接待游客數、演藝業的企業年演出場次、文化會展業的企業舉辦大型會展活動次數和展會面積,均要位居全區同行業前列;
8.基地(園區)列入地方政府投資計劃或省、市重點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我區創意產業(示范)單位的運營管理機構,經所在街道同意,填寫《豐澤區創意產業(示范)單位申報表》,報行業所屬的區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區創意辦(掛靠區發展改革局)。
(二)申報豐澤區創意產業(示范)單位應提供下列材料(一式3份):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同時提交原件審驗);
2.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證明復印件(同時提交原件審驗);
3.近3年獲得的相關獎項證書復印件(同時提交原件審驗);
4.《豐澤區創意產業(示范)單位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5.申報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四、評審程序
(一)豐澤區創意產業(示范)單位評選認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統籌規劃、協調推進、政府扶持、社會參與、鼓勵創新、注重實效,依照透明、規范的程序進行。
(二)區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并給出初審意見,然后報區創意辦(掛靠區發展改革局)。
(三)區創意辦根據評審意見和申報材料對申報單位進行復審,提出具體評審意見。并報區政府研究后,由區政府下文、發證、授牌。
(四)對經認定的區級創意產業示范企業和示范基地(園區),可優先推薦申報市級、省級、國家級創意產業示范企業和示范基地(園區)。
五、附則
(一)本《規定》由區創意辦負責解釋。
(二)本《規定》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附件:豐澤區創意產業(示范)單位申報表
來源:泉州創意產業協會 責任編輯:林煜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