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記者葉舒雯 實習生何云芬)為推動文化產業成為我市國民經濟支柱產業,日前,泉州市出臺《關于進一步推動泉州市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從財政、稅收、工商、土地、投融資、人才、獎勵等方面明確了具體的促進和激勵舉措,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注冊登記:
工商登記 簡化程序放寬條件
對投資興辦文化企業,依法依規簡化審批手續,降低注冊門檻。申辦企業提交文件齊備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構須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依法需核實的除外。
——放寬文化投資注冊資本條件。凡在我市投資創辦生產性文化企業的,注冊資本均可按法定最低限額執行。如允許投資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組建文化企業,非貨幣財產出資比例最高可達企業注冊資本的70%。
——放寬文化企業集團登記條件。凡母公司注冊資本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擁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額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允許申請設立企業集團。
——放寬企業名稱登記條件。文化企業改制前的名稱符合名稱規范的,允許改制公司新名稱由原名稱直接后綴“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組成。
——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設立從事文化經紀、動漫等文化創意產業和技術開發、轉讓、服務等活動的科技型企業,其住所可以注冊在市(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的辦公集中區,實行“格子間”辦公。
財政:
逐年增加文化產業專項資金
各級政府安排年度財政預算時,要視財力增長狀況和產業發展需求,逐年增加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數額。
專項資金主要采取貼息、獎勵、資助等形式支持文化產業發展。重點扶持文化產業龍頭企業、重點文化產業園區 (基地)、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具有示范性導向性的文化產品生產和文化服務項目、具有市場開發前景和競爭力的原創文化產品項目等。重點扶持報刊服務、出版印刷、廣播影視、演藝娛樂、文化旅游、文化創意、動漫游戲、文化會展、廣告、工藝美術等十大重點文化產業項目。
人才:
鼓勵文化企業激勵留住人才
我市支持省內高校與我市文化產業聯合建立文化產業人才培訓基地和實驗基地,并對具有一定規模的培訓和實驗基地,給予相應資助;支持市內高等院校設立文化產業研究中心,開設文化產業相關專業;推動文化人才中介市場建設,培育造就一批有影響、有特長的文化經紀名人和經紀機構。
此外,我市也鼓勵文化企業以股權、期權等形式給予其高級管理人員獎勵,并可按現行稅收政策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給予優惠。
用地:
鼓勵老廠房用于文創經營
鼓勵盤活存量房地產資源,用于文化產業經營。我市支持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產權單位,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存量房產、土地資源,興辦信息服務、研發設計、創意文化等新興文化產業,按“三舊”改造政策,可不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
獎勵:
獎勵支持文化產業項目發展
對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的單位一次性給予獎勵50萬元,省市重點文化產業園區、省市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省文化產業十強企業、市文化產業發展十佳企業的文化產業項目,以及省級以上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優先安排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支持。
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產品、文化服務,被國家有關部委評為文化品牌的,給予一次性10萬—30萬元的獎勵;文化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產品、文化服務出口額達到50萬美元以上的予以人民幣1萬—5萬元獎勵。
被列為市級以上傳統特色的、“非遺”文化資源產業化開發利用的項目,年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的獎勵。
鼓勵支持
影視作品創作
原創電視劇在央視主要頻道、省級上星頻道黃金時段首輪播出的,原創電影公映達到一定票房的,給予獎勵;獲得國際A類電影節主要獎項、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
對我市規劃確定的重點題材和能夠帶動相關產業鏈發展的原創影視作品,給予啟動資金補助。
扶持我市4A級以上旅游景區打造特色文化演藝精品,按市級有關專項資金政策規定給予扶持。
評選獎勵文化出口重點企業
我市每年將在市級外貿發展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資金,鼓勵支持文化產業拓展國際市場;將開展泉州市文化出口重點企業評審認定,并對獲評企業給予資金支持。
稅收:
部分優惠政策摘登
●經認定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征企業所得稅。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征房產稅。
●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稅。
●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依據國家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文化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個人獨資和合伙的文化企業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文化企業在境外(含港澳臺)演出從境外(含港澳臺)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件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凡是文化館(站)、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文物保護單位舉辦的文化活動所售門票(第一道)收入免征營業稅。
來源:泉州晚報 責任編輯:艾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