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文改辦〔2013〕6號
關于印發《泉州市加快推進文化
和科技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委宣傳部、文改辦、發改委(經濟局)、財政局、科技局、文體(旅游)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黨務(群)工作部、文改辦、科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社會事業(教育文體旅游)局:
《泉州市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泉州市委宣傳部 泉州市文改辦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市文廣新局
2013年5月2日
泉州市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
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文化發展的重要引擎作用,加快推動我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打造充滿活力的文化強市,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要決策部署,加快構建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大力實施科技帶動戰略,不斷提高文化科技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著力增強我市文化的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打造充滿活力的文化強市。
(二)發展目標
到2015年,爭創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1家以上省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3家以上市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重點扶持20家骨干文化科技企業,其中,年產值超億元的龍頭企業達到10家;申請10項以上發明專利,取得5項以上文化科技攻關成果;文化和科技形成互動融合的良好局面,全市重點文化領域科技支撐水平顯著提升,文化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明顯增強,科技創新成為文化發展的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加強文化領域共性關鍵技術研究
圍繞文化重點領域,抓住一批全局性、戰略性重大科技課題,加強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以先進技術支撐文化裝備、軟件、系統研制和自主發展。實施文化科技重點領域重大項目,重點支持數字、網絡、云計算、虛擬現實與仿真、新型顯示、新型廣電傳輸、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重大文化科技攻關項目。
(二)大力推動文化科技創新成果轉化
加快開發和推廣應用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等先進技術裝備,實現我市文物、出版、印刷、影視、工藝美術等傳統文化產業技術裝備的改造升級;積極推進高新技術在文化領域的集成創新和轉化應用,實現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網絡視聽、動漫等新興文化科技業態的大力發展;發揮泉州市科技創新成果(知識產權)電子綜合展示交易中心作用,推進文化科技創新成果交易轉化。
(三)大力培育文化科技企業
積極培育文化領域高新技術企業。建立政府資金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和社會資本共同支持的扶持機制,培育、發展一批初創期和成長期的文化企業。擴大創新資金規模,通過貸款貼息、研發資助等方式,重點扶持一批條件基本成熟的中小型文化科技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允許其以專有技術、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為自辦企業資本金或在與企業合作中作價出資,最高可達企業注冊資本的70%。圍繞出版、印刷、影視、工藝美術、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網絡視聽、動漫等重點領域,培育一批具有規模優勢、較強創新實力、具備領導全市行業發展潛質的骨干文化科技企業;打造若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較強創新能力的具有核心影響力的領軍型企業。支持文化科技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四)大力實施文化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以高新區、文化產業園區和骨干文化科技企業為主體,加快文化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出臺市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支持泉州高新區爭創國家級、省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鼓勵和支持多元化投入建設文化科技企業孵化器。優先支持具備條件的骨干文化科技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設一批高水平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行業技術開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加快建設福建省創新創業企業投融資與交易(泉州)市場,發展壯大文化產權交易、高新技術產權交易。
三、組織保障
(一)建立工作機制。在市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下,形成文化產業主管部門和科技行政部門協調推進機制。市文改辦會同市科技局具體協調、指導、組織、督促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推動工作。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要結合實際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形成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的合力。
(二)優化發展環境。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鼓勵和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結合實際出臺更加優惠的保障措施。支持文化科技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支持文化科技企業享受系列扶持科技企業的優惠政策。以企業上年度新增稅收為主要依據組織評選認定市級文化科技重點企業并給予獎勵。評為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園區享受省級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優惠政策,評為國家級、省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園區,由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優先安排項目資金補助;符合文化產業和科技發展方向的的文化科技企業,優先納入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重點項目建設。
積極爭取上級專項資金對我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項目的支持。鼓勵各類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我市文化和科技融合項目,引導各類資本通過實施戰略合作等方式在我市創投基金,鼓勵通過股權投資方式發展壯大文化科技企業。
(三)保護知識產權。培育有利于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的知識產權文化,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鼓勵文化科技企業自主創新形成的成果及時申請、注冊知識產權,加大文化科技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完善文化領域重大知識產權案件的聯合督查督辦制度,依法懲治、有效遏制文化領域的知識產權侵權和犯罪行為。
(四)加強督查考核。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作為文化強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督查推進制度,定期組織督查并進行通報。加大宣傳報道力度,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發揮典型帶動作用。
來源:泉州文化產業網 責任編輯:艾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