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通知規定,對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正式上線運營的原創游戲產品申報原創游戲上線運營獎勵項目,專項資金按該產品上線運營收入總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對獲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文化部或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并推廣的益智類游戲,每項獎勵20萬元。
對獲得原國家廣電總局“優秀國產動畫片”、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民族網絡游戲工程”、文化部等部門主辦的“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廈門國際動漫節“金海豚獎”的作品可申報獲獎作品獎勵項目,按照獲獎級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獲得國家部委評選的優秀動漫游戲作品并獲得資金扶持的,給予1:1配套獎勵。
此外,動漫游戲企業自行組織參加國家主管部委主辦的動漫游戲展會,可申請動漫企業參展補貼,按其展位費的50%予以補貼。
來源:廈門網 責任編輯:艾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