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女婚俗風情:著黑褲打黑傘 站床頭過夜
發布時間:2013-05-26 來源:泉州旅游資訊網
新娘邁過火爐走出娘家的祖屋,是惠安女傳統婚俗的一個程序。據說,紅色的火焰預示著新婚的生活紅紅火火。像傳統的習俗一樣,新娘通常都會梳著非常奇特的頭飾。只有在結婚的大喜日子里,惠安女才能梳這樣漂亮的頭飾。它是由五、六個心靈手巧的婦女,梳理了四個小時才成功的。可是如果新娘子不小心把它弄亂了,自己一個人不可能再把它梳好。因為它對新娘的新婚之夜有監督的作用。據說新娘結婚三天后回娘家。如果人們發現她的頭發亂了,同輩的姐妹們就會譏笑她。因此為了保持發式整齊不亂,通常新娘在新婚的三天三夜都不躺著睡覺,千方百計避免和新郎睡在一起。 惠安女結婚或出門做客等慶賀場合,頭飾突出一個“喜”字,講究鮮艷、豐采。梳大髻,插上各式各樣金銀飾品,間以各種式樣的絨花,打扮得猶如春意盎然的小花壇。同時用一條黑絲巾從髻邊向后與衣沿等長,巾的兩端再用黑帛接上,并以綠絲線縫制出各種花紋圖案。平時居家,頭飾則貫穿一個“簡”字,追求簡潔、實在,但絕不隨隨便便。她們往往插少許飾品和絨花,頭頂套一塊黑帛做面、里縫一層黑粗布拼湊的長方形罩,用三支竹子撐著,一半伸出前額,同時用黑帛做成羊角三角形豎于其上,尖端縫一道紅色織帶。住娘家或守寡時,恪守一個“淡”字。不梳髻,不插任何飾品,只把頭髻尾部卷起,一半包黑頭巾里、一半露在巾外、狀似一束面線,俗稱“褶職”。前者表示無拘束,后者強調守節。
多數惠安女都有“娃娃親”的習俗,在出生后不久即由家人包辦訂婚,現在仍有少數人延續該習俗。長住娘家,“長住娘家”婚俗又稱“不落夫家”,現在已經沒有這一習俗。婦女出嫁三天后即回娘家長住,只有過年過節及農忙時到夫家住一兩天。只有等到懷孕以后才允許長住夫家。住娘家的時間至少有二三年,最長達20年以上,一般五到八年。她們每年到夫家不上十次,每次不超過三日。回夫家時多半要用塊布遮著臉,到晚上熄燈后才能去掉,第二天天亮又得跑回家。懷孕生子時不能生在娘家,生在娘家會被認為不吉利,所以必須在夜間趕到夫家生產,也因此常有出現來不及而生子于半家。由于妻子很少到夫家,到夫家又多于夜間,且多用布遮臉,所以常出現夫妻多年可互不認識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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