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宣傳部
泉州市旅游局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泉州市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泉文改辦〔2013〕7號
關于印發《泉州市加快推進文化
和旅游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委宣傳部、文改辦、發改委(經濟局)、財政局、文體(旅游)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黨務(群)工作部、文改辦、科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社會事業(教育文體旅游)局:
《泉州市加快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泉州市委宣傳部 泉州市旅游局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文廣新局 泉州市文改辦
2013年4月25日
泉州市加快推進文化和旅游
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福建省加快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推進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文化部、國家旅游局關于促進文化與旅游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實施文化旅游創新工程,加快對泉州文化資源的挖掘、保護和開發利用,豐富、提升旅游產品的文化內涵,打造文化旅游精品,著力發展特色文化旅游產品,培育文化旅游品牌,打響泉州“多元文化寶庫 海峽西岸名城”品牌,加快文化資源向旅游產品轉化,將文化旅游發展成為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的重要龍頭。
(二)發展目標
推進文化旅游兩大產業融合發展,力爭到2015年,旅游接待總人數達5000萬人次,年均增長15%;旅游總收入達650億元,年均增長20%。全市建成一批有特色、有影響、有效益的文化旅游產品,初步形成一批在海內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建成一批有影響、有實力的文化旅游融合基地,重點打造5個以文化旅游為主要特色的旅游景區,重點景區游客量和收入實現兩位數增長;重點培育3家以上知名文化旅游骨干企業,進一步擴大泉州文化旅游品牌在國內外的影響力。
到2020年,文化、旅游業深度融合,產業不斷優化,骨干文化旅游企業走在全省前列,形成一批國內外知名文化旅游品牌,將泉州市初步建設成為我國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國際知名旅游目的地,實現由旅游資源大市向旅游經濟強市轉變。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規劃,重點建設一批文化旅游融合基地
1.優化布局,建設文化旅游產業園區。突出“宗教、民俗、戲曲”元素,依托歷史文化名城、戲曲宗教集聚地、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文化旅游產業集聚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和歷史文化街區。大力開發古城多元文化旅游區、環清源山文化旅游產業圈、蟳埔“海絲”民俗文化旅游區、百崎伊斯蘭文化旅游區、惠女風情民俗文化旅游區、安溪茶文化旅游區、德化陶瓷文化旅游區、永春白鶴拳文化旅游區、南安鄭成功文化旅游區、石獅蚶江閩臺對渡文化旅游區、石獅永寧古衛城旅游區、晉江五店市傳統街區、中華雕藝旅游綜合體等一批文化旅游園區。繼續提升領show天地、錦繡莊民間藝術園、源和1916創意產業園、泉州T淘園文化創意產業園、泉州六井孔音樂文化創意園等一批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品牌效應和影響力。
2.項目引領,加快文化旅游項目建設。以項目為抓手,增強文化旅游發展動力,豐富文化內涵,提升產品品位。加快建設惠安聚龍運動公園、安溪海峽茶博園、安溪媽祖文化經貿園、惠安雕藝文化園、晉江安平橋生態文化公園、德化月記窯國際陶瓷文化旅游創意產業園、石獅市星•期•yi服飾創意博覽園、中國茶都國際茶文化創意產業園等一批文化旅游融合工程。加緊建設和改善主要文化旅游景點和配套服務設施,推動旅游景區的達標升級工作。
3.加強招商,推動文化旅游項目落地。通過參加投資洽談會、項目交易會等形式,集中推介重點文化旅游項目,為文化企業和旅游企業的溝通合作構建平臺。堅持內資撬動與外資拉動并舉,切實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動惠安崇武古城旅游綜合開發、青山灣國際旅游綜合體等一批優質文化旅游招商項目的落地。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采取獨資、共建、合作等方式,參與文化和旅游產業開發建設,積極引進有實力的戰略合作伙伴和國內外有影響的知名文化旅游企業、實業家和名人,參與重點項目和精品工程的策劃和建設。
4.資源整合,引導文化名村、名鎮旅游事業發展。打造惠安崇武古城、南安蔡氏古民居、蟳埔民俗文化村等重點旅游城鎮文化功能區,營造旅游目的地濃厚的文化氛圍。加大鄉鎮村旅游文化建設,弘揚傳承民族民間特色文化。發掘具有泉州人文歷史和特色的古村落、特色民居、時尚街區的潛在價值,支持規劃建設旅游文化名街,推進文化旅游示范縣建設,發展閩南生活體驗游、古城名人足跡游,開發提升具有文化體驗特征的文化休閑產業,培育文化創意產業的新亮點。
(二)做大做強,發展一批文化旅游企業
實施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旅游管理機制,著力培育1-2個能整合文化旅游資源、開發文化旅游精品項目的龍頭文化旅游企業。加快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改制,探索文化資源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機制,鼓勵國內外戰略投資者和知名的文化旅游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購并等多種途徑進入泉州市文化旅游資源開發經營,鼓勵各縣市重點旅游景點景區和旅游企業開展縱向、橫向聯合,提高產業集中度和市場競爭力。
(三)搭建平臺,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節慶活動品牌
積極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動品牌,引導開展品牌化經營。深入挖掘文化內涵,豐富節慶內容,完善旅游服務設施,強化形象塑造與市場推廣,培育一批品味高、體驗性強、市場知名度高的品牌節慶系列。做大做強世界閩南文化節、鄭成功文化節、閩臺對渡文化節、海峽論壇泉州活動等在國內外具有重大影響的文化旅游節慶活動,重點打造關帝文化節、鳳山文化旅游節、清水祖師文化節等的大型文化旅游節慶品牌,繼續擴大每年“一縣一節慶,一縣一特色”的泉州文化旅游節慶的品牌影響力。
(四)深度開發,發展一批文化旅游特色產品
1.打造文化旅游精品。通過旅游業開拓文化消費市場,豐富旅游文化產品的形式和內容,促進娛樂演藝、節慶會展、工藝美術設計等文化產業的發展。依托我市豐富的多元宗教文化、海絲文化、宗親文化、古跡文化、民俗文化等閩南文化特色資源,精心培育閩南文化體驗游、惠女風情民俗文化體驗游、濱海休閑度假游、鄉村生態休閑旅游、特色工業游、茶鄉休閑游、瓷都攬勝游、桃源生態休閑游、惠嶼海島漁村民俗游等旅游精品線路,全面提升泉州旅游產品的吸引力和品牌競爭力。發揮南音、南戲、南少林、南建筑、南派工藝“五南”優勢,培育戲曲文化和傳統工藝旅游精品。突出宗教特色,精心打造宗教體驗游,深度開發宗教文化旅游產品。將閩南傳統食品的制作、傳統手工藝制作、傳統婚禮習俗、傳統廟會文化、祭祀文化等泉州民間民俗文化開發成旅游者可參與的互動型、體驗型旅游產品。
2.加強文化旅游商品開發與銷售。大力支持和鼓勵企業引進先進技術,改進生產工藝,充分利用我市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創新經營機制、靈活運作,鼓勵文化資源和旅游資源相結合,研發制作具有泉州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著力做好木偶頭、花燈、木雕、石雕、錫雕、陶瓷、彩扎、刺繡、竹編、刻紙等傳統民族民間工藝品的研發、制作工作,重點培育安溪中國茶都、晉江休閑運動服飾商品市場、惠安石雕商品市場等旅游商品市場,優化銷售網絡,不斷提高購物在旅游經濟中的比重。鼓勵創作符合地方文化特點的文化旅游工藝品(紀念品),保護獲外觀設計專利的文化旅游工藝品(紀念品)的知識產權。
3.打造高品質旅游演藝產品。注重地方文化內涵的提煉,開發旅游演藝市場,打造泉州南音、木偶、梨園、高甲等精品劇目,強化惠女、蟳浦女的包裝表演,塑造南少林武術文化品牌,積極支持把泉州打造成為閩南戲曲之都。力爭到“十二五”末清源山景區打造一臺文化旅游精品劇目,進入“國家文化旅游重點項目名錄”。廣泛吸納文藝演出團體和藝術表演人才以多種方式靈活參與景區經營,不斷豐富景區(點)的文化內涵。
4.開發和保護文化資源與文化設施。推進體現閩南文 化特質的歷史建筑的保護,強化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名人故居、博物館、紀念館等文化場所的旅游功能,穩步推進文物保護與開發。推動泉州閩南紅磚建筑、“海絲”泉州史跡申報世遺。對傳統技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做到生產性保護利用;對演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保留原生態、傳承文化內涵的基礎上,運用聲光電等現代科技手段,創新發展表演形式,實現文化保護開發的良性循環。
(五)加強推介,著力開拓泉州文化旅游市場
1.開展整體營銷,推動合作營銷。統籌開展對外宣傳,加大泉州文化旅游整體形象策劃,通過節慶會展、影視創作、主題宣傳、網絡推介等形式,加強對旅游和文化產業的宣傳推廣。加強與周邊省市、長三角、珠三角等客源地的合作,建立資源共享、市場共享、利益共享的聯動營銷機制。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報刊等各種媒體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宣傳,積極參加各類省內外大型旅游推介和會展活動,全面宣傳展示泉州文化旅游形象。將環清源山文化圈旅游資源整合包裝,統一規劃,聯合營銷,增強發展實力和后勁。加大對非物質文化資源市場化運作的支持力度。鼓勵從事傳統手工技藝和表演藝術的藝人在旅游景區、各種旅游展銷會和節慶活動中展示具有泉州特色的傳統手工技藝、民俗文化,通過保護性旅游開發,帶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復興和傳承。
2.深化泉臺旅游交流合作。促進兩岸對閩南文化、媽祖文化、清水祖師文化、宗教文化等同根同源文化的理解、認同。重點打造“濱海運動休閑”、“閩臺文化旅游” 與“商貿與工業旅游”的品牌,積極利用和對接國務院賦予海西經濟區對臺先行先試政策優勢,在泉臺旅游交流合作、開發泉臺旅游市場、促進臺商旅游投資、實現對臺旅游通道便利化等方面出臺扶持政策,爭取有更多的旅游項目列入省級、國家級的資金扶持,培育“對臺旅游”品牌產品,將泉州建成“海峽兩岸文化旅游合作先行先試示范區”。
三、組織保障
(一)完善工作機制
抓住中央和省、市委對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作出部署的有力契機,根據國家《文化產業振興規劃》、《關于加快旅游業發展的意見》和《關于促進文化與旅游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總體戰略,強化文化旅游部門合作機制。建立健全市委宣傳部、文廣新局、旅游局、發改委、財政局、統計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推進融合發展的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對文化旅游融合工作的領導。建立協作配合的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通報發展動態,研究解決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重大問題,積極探索推進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
規劃引領,注重對文化旅游資源開發謀劃。從發掘整理開始,在研究謀劃中找準優勢,明確發展方向,開展文化資源普查,組織專家學者、民俗顧問以及其他社會力量通過實地走訪、調研、查閱文獻資料等方式,加大對文化旅游資源的發掘、梳理、分類、甄別、演繹等,建立旅游文化資源數據庫,并對普查的數據進行分析整理,為今后作為旅游開發與保護、規劃與建設等方面提供基礎性資料。
(二)完善配套政策
出臺促進文化與旅游融合的專項扶持政策,用好用足國家、省支持文化產業、旅游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在用地用海用林、基礎設施配套建設以及信貸、融資、稅費等方面,加大對文化旅游項目的支持力度。對具有良好市場前景文化旅游產品的生產,優先向金融機構推薦融資。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文化旅游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市文改辦會同財政局、文廣新局、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根據規定評選市級文化旅游重點企業并給予獎勵,同時對在旅游方面作出貢獻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給予一定的獎勵。積極爭取國家、省級相關專項資金的支持投入,鼓勵引導社會資本以投資、參股、控股、并購等方式參與文化旅游產品開發和項目建設、進入文化旅游演出市場,鼓勵外資資本、民營資本和社會資本參與旅游和文化產業開發建設,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充分調動各方投資開發文化旅游的創業積極性。
(三)強化宣傳推廣
強化部門合作、政企合作、行業合作、區域合作,創新宣傳促銷機制,更好地展示泉州的文化旅游產品。著力推動文化旅游“四個一”工程,即“一臺地方特色精品演出、一批包含當地旅游景點內容的電影或電視劇、一批有吸引力的宣傳廣告品和一批反映當地風土人情的名家名作”,宣傳推介我市文化旅游項目。
(四)加強人才培養
市文廣新局和市旅游局要共同做好文化旅游人才培訓工作,建立一批文化旅游實踐基地。鼓勵和支持文聯、社科聯、高校、藝校、職校等機構和文化旅游企業開展產學研一體化文化旅游產業人才培訓。優化人才環境,健全引進、培養、使用人才的激勵機制。加強對基層和民間文化旅游人才隊伍的教育、培養使用、管理服務,進一步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保護、培養和獎勵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地努力培養或吸納一批懂文化旅游、會經營管理的文化旅游復合型人才。根據市場需求和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實際,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文化旅游從業人員業務培訓,聯合開展導游員、講解員和執法人員培訓,努力培養一批愛崗敬業、素質高、專業化的文化旅游人才隊伍。
(五)規范市場秩序
相關部門建立規范文化旅游市場經營秩序的聯合監管機制,依法開展聯合執法和日常監督檢查。堅決打擊欺騙、脅迫旅游者參加計劃外自付費項目或強制購物的行為,打擊私自收受高額回扣行為,打擊假冒偽劣文化旅游工藝品,打擊宣傳低俗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旅游產品和非法經營行為。
抄送:省文改辦。
泉州市文改辦 2013年5月7日印發
來源:泉州文化產業網 責任編輯:艾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