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港澳臺對外文化交流層次進一步提升。大力弘揚閩南文化,對臺文化交流整體化、品牌化、常態化、持久化,提升祖地文化在臺灣的影響力。有計劃地將泉州優秀地方戲曲、民族民間音樂舞蹈和文物、文學成果推向境外,同時邀請境外優秀藝術團體來泉交流。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政府為主導、民間為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對港澳臺對外文化交流格局。
——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穩健有效。繼續完善省、市、縣、鄉村(社區)閩南文化基礎保護網絡和載體建設,加強重點文物保護工程建設,保持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作名錄數量在全省位居前列。到2015年,基本建成機制健全、措施有力、成效顯著的文化遺產保護格局。
——文藝創作精品不斷涌現。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文藝創作,用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引領各種文化思潮和文化追求,強化實施文化精品工程,不斷加強精品生產的激勵機制,促進文藝創作水平進一步提高,鞏固、提升泉州戲曲舞臺藝術的領先優勢。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國家級精品為龍頭的、在省內外具有影響的藝術創作生產體系。
——文化產業發展實力明顯增強。大力發展經營性文化產業,重點發展以報刊服務業等十大重點文化產業為主導的相關產業,加快推進文化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專業化發展,基本建立結構比較合理、政策日益健全、效益逐步顯現的文化產業運行框架。到2015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爭取達到6%,形成優秀傳統文化產業與新興創意產業相輝映的文化產業體系。
來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傅少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