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區日前出臺《鼓勵工藝美術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通過提供優惠財稅政策、技術人才培育、獎勵創辦大師創作室等,扶持當地石雕、木雕、根藝、珠寶玉飾、戲裝道具、民間工藝品、油畫框業等工藝美術產業發展。
泉港在《鼓勵工藝美術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規定,對新設立的工藝美術企業,從企業投產當年起,前2年按該企業稅收貢獻額區級留成部分每年給予60%獎勵、后3年每年給予30%獎勵;對現有工藝美術企業,年納稅總額50萬元及以上的,按其比上年新增稅收區級留成部分給予30%獎勵;對入駐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工藝美術企業,在建設期限內竣工投產并通過驗收的,所繳納的建安稅區級留成部分給予30%獎勵。
為充分挖掘培育工藝美術高端人才,泉港區內被新評為國家級、省市級工藝美術大師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最高可獲得10萬元的獎勵;參加“山花獎”、“爭艷杯”等國內外工藝美術類雕刻大賽以及創辦工藝美術研究所,將獲得1萬至8萬元不等的獎勵。
來源:泉州晚報 責任編輯: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