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我省今年將對低收費的民辦幼兒園予以補貼,以推動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發展,具體按照100元/年/人的標準來補貼。目前,補貼申報工作已經展開。
按照規定,我省此次確定的申報對象為2012年8月31日前已取得辦園許可證、入園幼兒人均月收費在150元以下(不含伙食費和經物價部門核準的幼兒接送交通費)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除在物價局報備過的低收費的項目和標準之外,若幼兒園存在以辦興趣班、實驗班、特色班為名進行高收費等不規范行為的,不得列入補助范圍。
根據福建省學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統中的2011—2012學年末在園幼兒數,省級財政將按照100元/年/人的標準予以補貼,用于民辦園購置設施設備、教具玩具、安防維護設施等,以及園舍大型維修項目支出和園舍零星設備購置或維修項目等。
來源:泉州晚報 責任編輯: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