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統籌規劃、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實施,著力改善農村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公共文化設施和服務網絡,提高公共文化產品生產供給能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基本文化權益問題。
(一)增強公共文化產品生產供給能力
健全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加大文化設施建設力度,把文化館(藝術館)、圖書館、博物館、文化站、文化室作為重點列入建設規劃,以滿足群眾就近、經常和有選擇地參加文化活動的需要。城鎮新建居民小區、農村新村建設必須建設相應的文化設施。城鎮建設確需征用現有文化設施用地的,文化設施應重新建設,重建的文化設施的用地及建筑面積不得小于原有規模。注意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可以改造的已撤并的中小學校及宗祠、古厝和廢棄的舊廠房等,建成綜合性、多功能的文化室。以中心城市公共文化設施為骨干,以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為基礎,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明確重點,分級推進,優先安排關系人民群眾切身文化利益的建設項目,形成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健全、實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
——市本級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優化市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骨干群體,完善、提升現有文化設施軟硬條件。規劃建設若干具有時代性、標志性、功能齊全、完善的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好泉州大劇院、泉州市圖書館新館、第二工人文化宮、城市規劃和建設成就展示館、東海影視城、泉州歌舞劇院、泉州木偶劇院、南建筑博物館等具有特色性和標志性的文化設施。積極籌劃泉州電視臺新大樓、泉州海交館新館、泉州當代藝術館、濱江路文化走廊等文化設施的建設;積極加強對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鼓勵和引導,科學規劃、建設一批民辦文化機構。
來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