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作品制作技藝精湛,展示材質美,能夠體現本行業較高水平。
(十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傳統工藝美術設計、制作者,經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泉州市工藝美術大師的,由市工藝美術主管部門報評審領導小組研究,經泉州市人民政府批準認定后,由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市工藝美術大師”榮譽稱號并頒發證書:
1、長期從事工藝美術設計和制作;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豐富的設計、制作經驗和較高的藝術造詣;
4、具有工藝美術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社會化評審和非公評審),或具有工藝美術類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獲設區市及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等榮譽稱號。
四、傳統工藝美術保護
(十三)市財政設立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專項資金,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工藝美術保護發展工作。主要用于:
來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