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護目標
保護區的保護目標是:通過保護區的建設和試點的試驗,到2010年,初步建立—套確實可行的文化遺產整體性保護制度和運行機制,建設一批有利于文化遺產保護的基 礎設施,改善文化遺產的保護環境,瀕危和重要的文化遺 產以及一批傳承人得到有效的保護,全社會文化遺產保護 保護意識不斷提高;到201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較為完整的基礎設施,文化生念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文化遺產和傳承人得到有效的保護和傳承,全社會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普遍提高;到2020年,實現保護工作科學化、規范化、網絡化、法制化,相當部分的基礎設施建設達到國家標準,文化遺產和傳承人在良好的文化生態環境中得到完整的保護和傳承,保護文化遺產成為人們的自覺意識和自覺行動,優秀文化遺產的精神和智慧融入現代生活。
二 保護范圍、對象
泉州、漳州、廈門三個設區市的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與文化遺產相關的自然環境、文化生態環境。(附錄四《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主要文化遺產分布圖》)
(二)保護對象
堅持文化生態的整體性保護,切實做好傳承人、文化遺產和生戀環境的保護。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