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基本構建,文化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文化市場經營秩序更加規范。文化遺產保護理念深入人心,保護體系基本形成,實現全面保護與有效傳承。對外文化交流和貿易邁上新臺階,基本形成官民并舉的對外和對港澳臺文化工作新格局,中華文化影響力不斷擴大。文化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基本完成,文化體制機制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有力促進文化科學發展。文化人才隊伍發展壯大,人才結構更加合理。文化引領風尚、教育人民、服務社會、推動發展的功能充分發揮,國家文化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提升。
(二)主要指標
——保證公共財政對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
——“十二五”期間,推出100部以上深受人民群眾喜愛、久演不衰的優秀保留劇目和精品劇目,保護和扶持60個左右全國重點地方戲曲院團,扶持創作60臺左右優秀地方戲劇目,30臺左右優秀京劇劇目,挖掘整理改編20臺左右優秀昆曲劇目,重點扶持20臺左右交響樂、15臺左右歌劇(音樂劇)、10臺左右舞劇(芭蕾舞劇),扶持10個左右全國重點美術館。
——到“十二五”期末,全國60%以上圖書館達到部頒三級以上評估標準,全國60%以上省市群藝館、文化館達到部頒三級以上評估標準。基本實現全國所有地市級城市均有設施達標、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公共圖書館、文化館。
——到“十二五”期末,全國人均擁有公共圖書館藏書達到0.7冊左右。各級公共圖書館,文化共享工程鄉鎮、街道、社區基層服務點基本建有公共電子閱覽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資源量爭取達到530百萬兆字節以上,入戶率達到50%左右。國家數字圖書館資源總量爭取達到1000百萬兆字節以上,并提供全媒體服務。中西部地區爭取每縣配備1臺流動文化車,中西部地區已完成轉制的縣級劇團每團配備1輛流動舞臺車。
來源:文化部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