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舉措
● 鼓勵文化內容與數字等高新技術結合,不斷創新文化業態,豐富文化表現形式,為各種新興顯示終端提供文化內容。
● 培育以信息化服務、數字化生產、網絡化傳播為特點的高科技文化企業。
● 加快文化資源和產品的數字化信息化進程,建設完成覆蓋城鄉的文化共享網絡。鼓勵扶持對舞臺劇目、音樂、美術、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獻資源進行數字化轉化和開發。
● 加快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提高演藝、動漫、游戲、網絡文化等領域技術裝備水平,增強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
政策支持
●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強數字內容的監督管理,保證國家文化安全。
● 積極建設數字文化產品的產權交易平臺,完善投融資機制和相關經濟政策。
來源:文化部 責任編輯:阮李理